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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贤就平安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发展“枫桥经验” 建设平安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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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现场会在阿克苏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对本次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深化平安新疆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张春贤在批示中指出,平安新疆是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美好新疆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直接呼应着全区人民的期盼,连着千家万户的民生,关系各族群众的福祉。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以及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将平安新疆建设放到推进两大历史任务的战略进程中去谋划。要着力加强综治工作平台建设,深化农村(社区)警务战略,夯实确保社会稳定、平安和谐的基层基础;要强化责任意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严打严防“三股势力”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要坚持好、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努力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帮教管理转化、“三非”整治等重点工作中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在服务群众工作中不断深化平安建设;要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坚持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与专门工作结合,善用法律思维、法治方式,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纠纷化解在第一线,确保各族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长治久安。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要以深化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为重点,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要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安新疆建设取得实效;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平安建设中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

  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朱昌杰主持会议。(记者 杨萍)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6日 07:16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