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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整改落实方案 以整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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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座谈会精神,专题研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忠、杭桂林、吴团英,秘书长鲍常青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在前一段学习教育、查摆剖析和对照检查的基础上,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初步研究提出了整改落实方案,主要包括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重点加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生态领域立法,努力避免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通过立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每年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项目进行监督,积极运用专题询问等法定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稳步推进人大代表定期述职工作,完善重点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满意度;进一步探索常委会立法、监督工作公开制度,围绕人大立法、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建章立制,及时制定修改完善33项制度。会议围绕整改落实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对方案进行了细化、补充、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扎实实地制定完善整改落实方案。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切实担负起责任,坚持先易后难,区分轻重缓急,对人大常委会整改方案确定的6个方面、26项整改落实措施逐项深入研究、认真抓好落实。现在能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要抓紧研究,按计划分步骤加速整改,建章立制要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出台一个执行落实一个,争取见到成效。自治区人大机关和各工作机构要按照常委会整改落实方案的目标和要求,尽快制定具体整改落实意见和措施,确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17:36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