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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再次取消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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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又取消了17个部门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这是继10月1日自治区发改委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取消4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之后的再次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也是自治区发改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的措施之一。

   取消的项目包括外事手续费、律师注册管理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畜牧证书工本费、水利工程破坏补偿费等在内的33个大项51个小项的收费项目,涉及交通、水利、司法、质检、国土、畜牧等17个行政管理部门,预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6.2亿元,惠及律师、教师、农牧民及企业等社会各界群体。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8日 19:49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