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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微之处“反四风”——福州“公款购贺卡禁令”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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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节”将至,又到贺卡购买邮寄时。中央纪委发出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后,福州市纪委推出细化措施予以贯彻。

  “早就该禁了。贺年卡虽然金额不大,但积少成多,这么多部门每年都发,积累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村民吴凌海说,“如果是用自己的钱买可以,但没有理由用公款。”

  根据福州市纪委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对我们影响不大,相反觉得省事。”福州市一位公务人员刘智樟告诉记者,原来单位每年都给职工制作发放贺年卡,已经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发到手上不用,感觉浪费,邮寄又挺麻烦。”

  福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人员余新赦也有同感。“寄贺年卡表达的是一种情感,现在发短信、打电话很方便,表达的情感是一样的。禁止公款购贺年卡很好,既节约,又环保。”

  不少人接受采访时还建议,现在政府举办的许多节庆活动,动辄就制作发放各种纪念邮册,大多没有收藏价值,许多人收到邮册后也是一扔了之,对公款也是一种浪费和滥用,应该同样予以禁止。

  福州市规定,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不寄或少寄贺年卡等物品,坚决按照要求不使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对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的,也要提倡节俭。

  记者从贺年卡销售大户邮政部门了解到,“公款购贺卡禁令”效应已经初显。在中国邮政东街营业厅,贺年卡放在一个小小的橱窗内,只有三四十张展品。“个人买贺年卡的很少,只有一些为了兑奖的老年人买。往年购买贺年卡,单位用户占了大头。”这家营业厅一位姓林负责人说,“禁令出来后,单位用公款购贺卡大大减少了。”

  福州市纪委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坚决刹住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不正之风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不能动用公款购贺年卡,是原则问题。再小也是公款,所有的违法违纪问题都是由小到大的,今天公款购贺年卡不禁,明天就可能用公款买购物卡,长此以往,行政开支浪费现象将愈演愈烈。”福州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甘满堂说。

  甘满堂认为,“纪委连贺年卡这么小的事情都抓,说明‘反四风’动了真格。从细微之处抓起,显示了遏制‘三公’消费的决心。”同时,他提出,“反四风”要持之以恒,归根到底还是要靠制度,包括自上而下的监督、平行监督、自下而上的监督都要有制度做保障。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09日 17:15 来源:新华网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