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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群众路线和执法为民是我们永恒的追求

——专访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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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徐明检察长,记者约了两次未果。8月初约访,得知他到基层调研、征求意见去了;9月份直接联系徐明,电话里他委婉地说,还是多报道省院机关和基层的情况吧。

  近日,听说黑龙江省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记者直接找上门来。徐明拿起办公桌上厚厚一沓材料,表情凝重地说:“民主生活会开得很有成效,党组成员都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和查摆出很多问题。找到存在的问题,对照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前进的目标,改进工作和作风也有了信心。”

  采访从民主生活会谈起。“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们一边抓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边抓查摆,查找问题,立查立改。这次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摆和征求到很多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非常具体、非常中肯、也非常深刻,就像一面面镜子,照出了我们思想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我们班子每个人都受到了触动,感到了压力和责任,也增强了我们改进作风和工作的动力。”徐明坦言。

  转变作风首先要领导带头作表率“‘四风’问题带有普遍性,只有提高认识,才能看到危害性;只有带着查找问题的态度深入学习,才能找到差距和不足。”在该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徐明多次强调,“我们要带着问题去学习,把学习的过程作为提高的过程、加深理解的过程、增强搞好活动信心的过程。”

  活动开展以来,他组织班子成员围绕“改作风、树形象、促发展、惠民生”展开专题讨论,要求大家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认真查找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问我是谁,强化公仆意识;二问为了谁,强化宗旨意识;三问依靠谁,强化群众意识。

  “转变作风,班子作表率,‘一把手’要带头。”徐明要求省院党组成员从我做起,坚持八个带头: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征求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作出承诺,带头进行整改,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带头廉洁自律。

  记者了解到,该院班子成员从7月下旬开始,分别深入8个地市、22个基层院、检察联络室、乡镇检察室等,召开座谈会27次,广泛听取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面对面听取16个分市院检察长对省院班子、领导干部和省院机关作风方面的意见,征求意见和建议达280多条,通过认真梳理归纳出班子存在的问题19条,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54条。徐明说,他们要把这些问题认真归纳整理,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逐条、逐件加以整改和落实。

  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黑龙江省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了好头。

  征求意见要对号入座立行立改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不推不拖,对能立即整改的马上改,问题突出的集中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逐步改,深层次问题主动调研,积极提出建议。真心诚意地把解决实际问题贯穿始终,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人民群众期盼的问题做起,用人民群众的评价来衡量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徐明严肃地说。

  面对各方征求上来的意见建议,徐明要求班子成员、正副处长对号入座,谁的问题谁领。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先行整改,对突出问题领导带头整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重点整改,对业务规范化管理问题统一研究整改,对下级院反映省院机关的作风问题严格整改,并由纪检、督察部门督促落实,跟踪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该院已就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按标准办会和接待、规范出国学习考察、清理超标车辆和违规车牌等问题进行了整改解决,就改善干警工作环境、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加强业务规范化管理等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

  建章立制长效解决“四风”问题

  10月24日,黑龙江省院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组成员认真准备,开门见山,对照“四风”问题深刻剖析,讲问题,讲根源,讲教训,不掩饰不推脱,不文过饰非。省委督导组对此高度评价:“会议开得很有成效,不虚、不空、不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重要成果。”

  徐明告诉记者,为了开好民主生活会,每个党组成员都认真撰写自我剖析材料,每人都多次修改。他本人的材料更是前后改了十几遍。“每改一次,都是一次新的认识和提高。”开始还担心走过场走形式,后来发现,这样的会议提问题很尖锐,想办法很齐心,真正达到了“出出汗,洗洗澡”的效果,确实有利于改进工作。“由此看来,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最大的生产力,是最大的工作动力。”徐明感慨地说。

  徐明说,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是建章立制,从长效上解决“四风”问题。要建立四个机制。一是建立密切联系群众的机制。要在与群众的联系中不断校正检察工作方向,发现工作中的不足,更好地树立检察机关形象。二是建立以下看上的工作机制。每年由下级检察院给上级检察院工作进行评价,进一步增强上级检察院的服务意识。三是建立群众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畅通普通检察干警意见反映渠道,形成常态。四是总结基层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的机制。把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作为省院出台政策的来源,进一步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

  打造便民利民助民的平台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要求和期盼,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和追求。”有过多年的政府工作经历,徐明对做好群众工作有着特别深刻的认识。去年3月徐明到黑龙江上任之初,第一次下基层调研,他就一口气跑了5个市县、21个乡镇和村屯。

  黑龙江地广人稀,要做好检察工作,就需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徐明提出了建设检察联络室的思路,即基层检察院建立检察联络室,把工作触角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派驻检察官走到群众中去,让检察工作真正接上地气。没想到,这一举措基层非常欢迎。基层干部群众说,检察联络室为咱解决了大问题,是咱的法治宣传站、百姓服务站、信访接待站、检民感情联络站。

  目前,黑龙江已创建“服务型”检察联络室400个、检察室180个,建立了省院、分市院、基层院“三级联动”、服务基层工作机制,变“上访”为“下访”,畅通了信访渠道,真正解决了群众因交通不便、路途遥远导致的诉求难问题,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三级检察机关主动了解群众诉求,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该省检察院有9名班子成员到20个检察联络室、检察室(以下简称“两室”)进行调研指导,省院各职能部门分别与全省41个“两室”建立了对接机制,开展了一系列调研、咨询、服务等工作。据统计,该省“两室”目前已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1416件,化解矛盾纠纷9438人次;服务非公企业1581个,其中,服务对俄贸易企业62个;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8011次,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10721人次。

  “我们就是要把检察联络室、检察室办成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真正让党委满意、政府借力、老百姓受益、干部受教育。”徐明说。

  解决发展观和政绩观问题

  上任近两年,徐明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经济发展环境进行了深入调研。他深有感触地说:“转作风,惠民生,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要把人民群众得实惠视为最大政绩,把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为群众谋利益、谋幸福。”

  据了解,近两年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以服务非公经济为突破口,努力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上半年,黑龙江检察机关批捕破坏经济秩序犯罪419人,起诉1258人,同比上升84.5%。建立中小企业服务站(点)234个,优化了全省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了群众就业和增收致富。

  “发展经济,人民富裕,安居乐业,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院选择涉及民生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如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普九化债、家电下乡、农机补贴、农业政策保险、金融中介机构等领域进行系统清查,加大对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让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徐明说:“社会和谐稳定、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的要求。对于检察机关来说,就要求我们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8月7日举行的黑龙江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徐明提出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对非法证据、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的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徐明说,司法公正体现在百姓身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上,我们工作中有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每一起具体个案的不公正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全部的,影响是巨大的,甚至是终生的。因此,要积极稳妥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决不能因个案不公影响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和对法律的信仰。要通过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省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政绩观、群众观,把转作风的实际行动真正落实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上。

  采访结束时,徐明表示:解决“四风”问题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永恒追求。要带着对法律的忠诚、对群众的感情办理每一起案件,切实抓好各项执法便民措施的落实,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千方百计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的阳光和温暖。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1日 13:05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