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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着重保护劳动所得

熊建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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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这一表述具有深远的意义。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近10年的基尼系数均在0.4之上。我们知道,基尼系数被用来反映收入分配的差异程度。按照国际一般标准,当数值超过0.4,就表示收入差距较大。

  不可否认,数据反映的现实就在我们身边,收入分配领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比如,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有待优化。

  必须明确,这些问题的产生,既与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阶段性特征,也与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等直接相关。

  值得警惕的是,收入差距扩大会降低消费倾向,不仅影响公平,也影响效率,影响经济增长。因此,当前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这也是促进共同富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

  具体来说,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完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提升劳动者获取收入能力。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机制。

  其次,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完善财产税,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4日 06:28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