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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工作新发展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新成效——专访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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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定达

  深秋的银川,早晚最大温差将近20度。履新5个月的李定达还没有完全适应当地忽冷忽热的天气,但自治区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却始终在平稳的节奏中稳步推进。

  虽然答应接受本报记者采访,但是当刚参加完自治区宣传工作会议的李定达,直接赶到记者入住的宾馆敲开房间时,还是让记者感到惊讶和感动——本应是记者赶往办公室采访,这位省级院检察长的平易和体贴让人印象深刻。

  77级大学生李定达做过几年中学老师,后在云南省公安厅、省政法委、省检察院任职。2013年5月,李定达离开生活工作了多年的春城昆明,来到宁夏担任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全体检察人员集中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着力解决理想信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李定达这样认为。为此,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先后两次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检察人员集中学习,召开全院干警交流大会,让大家畅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体会和学习收获,并安排全体干警利用业余时间自行“充电”,并撰写学习心得。8月27日,李定达还亲自为全体干警上了一堂题为“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执法为民,努力做新时期合格人民检察官”的党课。

  平素谦和朴实的李定达在谈到坚定理想信念的话题时,对《红岩》、《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及高尔基的《海燕》、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等小说和散文中的经典段落信手拈来,这让很多干警印象深刻,直呼意外。李定达坦言,这些文学作品对他个人理想信念的养成曾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他希望把这些心得与大家分享、共勉。

  针对当前一些政法干警由于受到市场经济中一些负面因素的影响而丢掉传统,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的现象,李定达指出,检察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首先必须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真正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检察官,为什么奋斗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

  李定达认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必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特别是党员干警,要按照检察人员和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既要履行好检察人员的职责,又要履行好共产党员的义务,既要模范遵守法律,又要严格遵守党章,在检察人员的岗位上体现和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履行党员义务的过程中体现和塑造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

  到基层去聆听群众的声音

  今年5月底,李定达到宁夏履新后不久就开始了他的基层调研之行,他先后到自治区的大部分基层检察院与一线检察干警开展座谈听取意见,并深入帮扶联系点海原县三河镇黑城村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这让我对宁夏的区情和民情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和了解,但这只是开始。”李定达说。

  扑下身子、深入基层的工作作风并非源于此次教育实践活动,而是李定达在多年的基层工作和实践历练中养成的工作习惯。2012年初,还在云南工作的李定达曾深入农户家中,用7天时间和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广泛听取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治安秩序、涉法涉诉、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意见,并多方联系、协调,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他还曾连续五年多次深入云南省大姚县的村村寨寨,了解社情民意并研究指导解决当地在综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终,该县成为全省综治工作的先进县区之一并受到省委的表彰。

  据了解,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先后召开了4次座谈会,分别邀请媒体记者、人民监督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当面征求意见。同时,院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多次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征求检察干警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意见箱、网上留言等形式征集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270条,全面反映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盼和存在的问题。

  对此,李定达要求全区检察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着力解决当前困扰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升检察工作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查摆问题的同时,自治区检察院在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当一次兵、化解一起信访案件、讲一次党课、联系一个窗口单位、召开一次恳谈会、进行一次警示教育为基本内容的“六个一”活动。

  谈起这项活动,李定达着重向记者介绍了该院反贪局局长路晋军的基层“当兵”之行。路晋军于8月底来到西吉县检察院,下基层期间,他以一个普通干警的身份与该院干警一道学习、工作、讨论案件,并走访了部分上访老户,还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民兄弟谈心聊天,了解民意。回到银川,路晋军在汇报材料中写到:“此次下基层时间虽短,但感受和体会颇深。在帮助基层干警和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的同时,我也进一步认识到,只有离群众越近,群众对你才能越亲,才能更好地和基层干警及当地农民群众打成一片,才能更好地问计于基层、问计于群众,才能找准反贪工作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结合点。”

  “身入、心入、情入”是李定达对下基层干部提出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在联系群众中强化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在引导群众中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使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和升华。”李定达说。

  以工作的新发展检验活动的新成效

  “检察工作也是群众工作”,谈到检察工作和群众工作的关系时,李定达认为:“检察工作做得好不好,要看是不是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检察工作要发展、要进步,始终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因此,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在开展找准教育实践活动和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上可谓是下了一番功夫。早在活动开始之初,李定达就要求全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思考并找准每个业务部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在活动中着力改进检察工作。

  在连续两年集中开展规范执法活动的基础上,宁夏检察机关将2013年确定为“规范执法巩固年”,决心把规范执法打造成宁夏检察的过硬品牌。全区检察机关层层开展学习教育,共查找、确定执法不规范问题20个,提出整改意见、措施36条,并形成了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层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在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李定达对全区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检察工作的新发展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成效。7月18日,李定达在自治区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时将这个观点概括为三个方面:“护”民、“亲”民、“便”民。

  “护”民就是要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通过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对立案、侦查、批捕、审判及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人民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至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件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1.1%,受理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件数同比上升30.6%。

  “亲”民就是要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到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检察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问计于民,改进检察工作,要认真查找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的症结,切实改善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

  说到这里,李定达举了“宁夏检察”微博的例子:作为宁夏检察机关的官方微博,“@宁夏检察”办博目的是“倾听群众心声,畅通诉求通道”,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微博8000余条,粉丝数合计超过110万。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检察新闻、基层动态、法律法规、办案流程、交流互动等博文,平均每天更新达10条以上,收到网友举报投诉、意见建议、法律咨询等各类信息5000余条,全部给予在线答复,通过一年多的实践证明,检察微博在改善检民关系、处理群众诉求等方面显示出积极、正面的效果。

  “便”民就是要不断完善检察工作机制,不断畅通人民群众诉求的表达渠道,认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全区检察机关大力推行案件答疑说理制度,耐心向群众答疑解惑,主动宣讲法律政策,把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理顺情绪融入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并制定印发了《宁夏检察机关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暂行办法》,进一步探索加强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教育活动就是要使干部受教育,工作上水平,群众得实惠。我们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彻底扭转检察机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以检察工作的新发展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成效。”李定达说。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4日 16:04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