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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抓落实带头转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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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刚刚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之际,自治区党委常委带头改进作风的规定向社会公布,及时回应了全社会的关切、关注,清晰显示出自治区党委“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认真抓整改、切实转作风的坚定决心。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4个多月来,自治区党委常委率先垂范,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用做出样子代替喊破嗓子,各地各部门积极跟进,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在天山南北全面贯彻,有效遏制了迎来送往、文山会海、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党风政风有所改进,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坚持领导带头,以上促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前两个环节取得实效的基本做法和基本经验。事实证明,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时时处处以身作则,就一定能上行下效,产生强大的示范效应,形成改进作风的强大力量。

  把承诺落实到整改行动上,并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以整改的精神、行动的力量,再次为全疆各级领导班子、各级领导干部作了表率,发挥了示范引领的作用,实际上这也是一道无声的命令,进一步对如何一级带着一级“改”,一级“改”给一级看,深入扎实推进我区的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四风”之弊,群众深恶痛绝。这里没有可以随意通融的“自留地”,没有可以等待观望的“时间表”,没有可以忽略不计的“小问题”,必须像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那样,“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一风一风地查、一风一风地改,以坚定的决心和啃硬骨头的精神,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好正风肃纪、解决突出问题的攻坚战,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开门搞活动,主动邀请群众来参与、来监督、来评判,是党内集中教育活动的重要经验,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活力源泉。整改落实得怎样,同样要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归根到底要得到群众的认可。否则,做表面文章玩虚功,只会伤害群众对党的信任。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也最有发言权,群众的参与是推动整改落实的动力和压力,群众的评判是衡量整改落实效果的根本标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至今,各单位都查摆出很多具体问题,剖析了问题存在的根源,也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现在的工作重点就是要对准群众满意这个第一标准抓好整改落实,要坚持开门整改,敞开大门解决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并把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和进展情况,通过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开,让群众知道改什么、怎么改、改得怎么样。如果用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群众看不到变化,得不到实惠,不知道改得怎么样,一切都等于零,只能是“一片枉然”。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群众评价党员干部的工作和作风,不只是看党员干部是怎么说的,更多的是看党员干部是怎么改的,既要“载之于言”,更需“见之于行”。抓整改落实正是将计划变为成果、纠“四风”正作风的过程,一定要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拿出硬的措施治歪风,树新风,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建立完善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这方面,自治区党委领导班子一直走在最前面,发挥了示范引领的表率作用,参加我区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门、单位一定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紧贴实际、紧步跟进、上下联动、互促互进、形成合力,取得整改落实的最佳效果,为切实改进作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中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汇聚起源源不断的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5日 15:23 来源:新疆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