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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行风 正院风 改作风 陕西省人民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招招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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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陕西省人民医院结合实际,突出“纠行风、正院风、改作风”三个重点,取得明显效果,可谓是“招招给力”。

  纠行风,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首先是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二是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三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最终通过行风评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为此,医院制定了加强门诊管理工作8条规定,医护质量和安全11条管理制度,修改了医务人员外出管理办法,结合省卫生厅责任追究制度12条、医生会诊制度和外出行为、请假制度落实情况、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为期10天的大清查、大整改,人人报告,人人过关,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

  正院风,即树立和践行省医院职工应有的知行标准。知,即作为省医院职工,要有高尚的道德意识和正确的思想信念。行,指省医院职工应具备的按照一定道德规范进行的医疗活动和行为规范。做到知中有行,行中有知;以知为行,知决定行。通过科(处)、系统、院党委三级讨论,形成了陕西省人民医院合格职工标准,即:爱祖国,讲公德,敬业爱院;守法纪,讲文明,争优创先;精医术,讲诚信,为医清廉;顾大局,讲团结,乐于奉献。职工们对照标准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不良行为,并长期遵循标准。

  改作风,即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带头反对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下大气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推动解决医院发展突出问题,促进医院科学发展。医院出台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行政人员每人联系一个科室,每周二至三次不定期到临床科室,了解临床科室需求,指导相关工作,长期坚持下去。(杨红玲 记者 车喜韵)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5日 17:44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