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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狠抓七项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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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把群众评判作为整改活动的“标尺”,抓住“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七项专项治理,集中攻坚“破冰”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入。

  活动开展之初,黑龙江省确定了文山会海、清房清车、公务接待、“小金库”和“三公”及会议费、违规配备秘书、领导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共七项专项治理,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锤炼党性“补钙”。

  “过去周末总有不少挂着军警牌照和各种政府出入证件的豪华车在这里停放,现在就很难见到了!”在哈尔滨国家5A级风景区太阳岛的停车广场,几名保安告诉记者。

  据了解,以集中“清车”为例,黑龙江省采取调剂使用、统一管理、公开拍卖、退回、厂家置换等方式,对5960台超编、超标、违规借用的公务用车全部予以清理,地方使用的军警车牌全部清退。

  豪华办公楼、办公面积超标等问题也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黑龙江省目前已经清理超面积、多处占用、违规出租出借办公用房6.7万平方米,通过腾退调换、房间分割、合并办公等办法对清理出的办公用房合理调配使用。

  记者在黑龙江省质监局办公楼看到,厅局级领导班子用房全部进行了调整。工作人员周宪伟说,办公用房“缩水”的背后,实实在在拉近了干群关系。

  在七项专项治理中,黑龙江省坚持依靠群众的“眼睛”发现、解决问题,在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定制度、立规矩、抓规范,标本兼治把权力的篱笆扎牢、笼子关紧。家住哈尔滨市开发区鸿翔路附近的市民齐峰说,这里曾是当地有名的“吃喝一条街”,如今不少高档酒店门庭冷清,群众的眼睛都在盯着,一个举报电话或在纪委的举报网站上发帖就搭上了反腐“直通车”。

  据介绍,中央八项规定和黑龙江省委九项规定出台后,黑龙江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实行“一问三责”制度,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的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以问责促负责。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问题705个,处理82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91人。(记者 邹大鹏)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7日 03:04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