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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教育、制度、惩治“三位一体”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倪岳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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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集中反映了新一届党中央的执政理念、治国方略、工作思路和信念意志,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各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其中,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讲话和论述,体现了中央反对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体现了中央对反腐倡廉形势的清醒认识和科学判断,体现了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为我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教育、制度、惩治“三位一体”,进一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一,加大对腐败问题的惩治力度,使干部“不敢腐”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要求全党必须清醒认识腐败的危害性,强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对11名副部级以上干部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立案信息,同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狠抓“八项规定”的落实,公开曝光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拥护。

  今年初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惩治腐败,1-10月全省新立厅处级干部案件84件。7月份开始,省纪委主动向社会公布重点案件查处情况,取得了积极的舆论效果。严厉查处大案要案,表明了省委反腐败的决心,增强了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实践表明,惩治是最有力的监督,是最具震撼力的教育。只有坚决惩治腐败,才能遏制住腐败的滋生,并为预防腐败创造条件。当前,腐败现象仍然处于易发多发期。惩治腐败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10月份,中央启动了今年第二轮巡视工作,王岐山在动员会上强调,要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不能让有问题的人心存侥幸,不能让腐败分子有立足之地。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纵容姑息。

  第二,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里,使干部“不想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从这些年我省查处的案件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不仅是对个人和家庭的伤害,更是对党组织的伤害。因此,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仅要加强案件查处,更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近年来,省纪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着力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去年,专门召开了省直单位“一把手”参加的专题会议,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和通报,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强调“一岗双责”要求。今年初以来,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省纪委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公开曝光了两批12起典型问题,起到了震慑和教育作用,推动全省落实“八项规定”取得了实质性效果。最近,省委办公厅转发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完善了任职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巡视谈话、审计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多项制度,形成廉政提醒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都要充分运用好提醒机制,对干部加强教育,让干部增强自律意识,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1989年1月,时任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廉政建设送给党员干部四句话。习近平同志说,“第一句话,‘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我想这是作为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第二句话,‘熊掌和鱼,不可兼得’,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要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这一条恐怕是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第三句话,‘寸心不昧,万法皆明’,贪污受贿,鱼肉乡民,这是党纪国法所不容的。第四句话,‘为官一场,造福一方’,当干部的宗旨就是奉献,利益问题上,‘拿来主义’要不得,不能图实惠,谋私利”。这四句话,言近旨远,发人深省。我们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的教诲,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第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干部“不能腐”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今年7月,习总书记在西柏坡考察时说,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地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表明,制度缺失和执行不力是发生腐败案件的重要根源。目前,我们的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够健全,还存在漏洞和缺陷,与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全适应。一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执行,存在重制定、轻落实的现象。

  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反腐的根本路径还在于源头治贪、制度防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又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障。近年来,我省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中介组织,在预防腐败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有效压缩了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空间。最近,省纪委、监察厅正围绕土地出让和BT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开展调研,目的就是为了强化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防腐措施。

  下一步,我们要抓紧制定、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实施办法,更加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腐败,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出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更加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和中央纪委领导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发挥监督作用,为建设廉洁政治而努力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8日 12:08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