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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亮剑

邓联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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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进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这是最终检验活动成效的环节,是攻坚克难的阶段。日前举行的湖南省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强调,要坚决反对在制度建设中搞“形式主义”。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将进入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环节之际,省委常委会议强调坚决反对在制度建设中搞“形式主义”,有针对性,有指导性,正当其时,恰到好处,有利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深入开展。(11月14日《湖南日报》)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形式主义作为“四风”之首,强调以制度建设克服形式主义,深得群众拥护。但形式主义的东西由来已久,腐蚀性很强,属于顽症痼疾,制度建设一旦沾上这种顽疾,只会加剧形式主义的蔓延,减损人民群众对制度建设的信任与信心。

  克服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首先要解决“用制度干什么”这个观念问题,在制度出台初衷上反对形式主义。制度是管权管事管财管人的刚性约束,不能是用来忽悠人的“纸上老虎”。如果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做做样子,制度建设只会沦为中看不中用的“花瓶”,应当及时喊停。

  克服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还必须解决“制定什么样的制度”这个技术问题,反对制度文本内容上的形式主义。现实生活中,一些制度难以摆脱形式主义的窠臼,很大程度上与制度文本内容上重原则性而轻操作性、重实体而轻程序、重权力赋予轻责任细化有关。这样的制度自然难以实施、难以监督、难以追责,避免不了流于一纸空文的命运。“打铁还需自身硬”,遵循建章立制规律,提高制度文本质量,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克服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还要解决“怎么样实施制度”这个操作问题,反对制度贯彻实施上的形式主义。一些部门、单位或者只是把制度写在纸上、挂在嘴上、放在墙上,以制度落实制度、以文件落实文件;或者平时把制度喊得震天响,但只打雷不下雨或者雷声大雨点小,在制度实施上避重就轻,遇到问题绕着走;或者在制度实施中对人不对事,对领导干部开小灶,让领导干部有特权,使得制度在领导面前成为一种摆设。诸如此类,都是制度推行中的形式主义。

  只有“严”字当头,严格遵守制度、执行制度,才能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与尊严,开创制度贯彻实施的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9日 08:28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刘佳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