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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抓关键环节整改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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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辽宁省民政厅在认真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的同时,着力在查、改、行三个方面下功夫,认真整改,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在工作中,省民政厅坚持以群众为镜,在深入群众、查找问题上下功夫。经过多种方式的查摆,共收集各方面意见建议245条,经梳理归纳为六大类77个问题。

  查的主要目的是改,省民政厅党组坚持立行立改。服务对象期盼民政部门少处罚、少收费、少审批,就从这里改起。首先,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全面开展了民政政策法规清理工作,制定了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和行政处罚审核备案规定,成立了厅处罚协调委员会,将处罚权上收,由个人管理变为集体管理。其次,下放审批权限。经省政府同意,取消或下放了8项行政审批事项。针对群众提出方便婚姻登记的呼声,会同有关部门下发文件,实行县级婚姻登记权限下放到乡镇。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将过去层层审核、审批的模式,改变为直接召开论证会现场审定,实现了社会组织审批“扁平化”管理,方便了当事人。第三,清理收费项目,明确厅管协会一律停止向企业收费。

  从机关建设最突出的问题改起。机关建设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服务态度问题,省民政厅重新修订了机关工作规则,突出强调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零差错制,要求机关做到“六不让”,即“不让该办的事在我手中延误;不让该批的文件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办事群众因我受冷落;不让腐败现象在我身上发生;不让窗口形象因我受影响”。

  从基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 这些年,民政工作任务成倍增长,基层民政人员少、任务重、手段差等能力建设薄弱问题严重影响为群众服务质量。省民政厅从这个问题入手,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对基层人员力量、工作经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多年没有解决的问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实现了突破,基层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9日 11:41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