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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在服务群众中提升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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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法律援助服务纳入法律服务行业考评,每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不少于2件法律援助案件,这是省司法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的一大为民服务亮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司法厅主动将整改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在特色化服务群众中不断提升整改实效。

  重点从基层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最强烈的具体问题改起。省司法厅严格清理精简会议、压缩会议规模,全面推行电视电话会议,提倡开短会、讲短话,综合性会议通过合并下降50%;发文减少69个,下降24.47%,原来的9项行政审批(许可)精简为5项。同时,坚持首问责任制,公开服务标准和时限,着力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效率和质量。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从工作时限、工作程序、审批事项、首问责任制、一次性承诺、责任追究六个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办证效率提升50%。

  针对群众反映的“下基层调研不够”的意见,省司法厅制定领导分片联系制度,组织安排厅级领导、机关处级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摸实情,解民忧,并避免多头重复调研,努力减少基层负担。截至目前,厅党委成员分别到联系点和分片联系单位开展调研40余次,遍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140多个基层单位,召开座谈会566次,发放意见征求表和调查问卷 25439份,收集意见和建议8315条。

  从自身职能出发,以特色活动推动整改。省司法厅大力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建立完善涵盖全省各行业、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今年以来成功调解矛盾纠纷28万余件,直接服务群众610余万人次;全面推进法律顾问进万村,全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3万余个行政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占村(社区)总数的50%以上。

  为将整改落实长效化、常态化,省司法厅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帮助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关心支持基层工作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五个方面,分类制订整改实施方案。方案坚持定人、定责、定性、定量的工作原则,逐一落实责任领导、部门、措施、标准和时限,并在全系统公示,将整改过程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以整治窗口服务、警容风纪、警车管理、执法突出问题、违法违纪五项整顿为重点,在开展“转变作风,司法为民”专项活动中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9日 15:17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