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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重拳出击改善环境——环保部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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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雾霾治理、推动水专项、为大地“排毒”、促进绿色产业的发展……环保部重拳出击改善环境质量。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监督执法,强化刑事司法打击。同时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拟下放部分环评审批权限。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环保部将听取意见、查摆问题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有机结合,善做善成,做到凸显实效、发挥长效。

  聚焦“四风” 建立长效机制

  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听取的意见和查摆的主要问题,环保部将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重点,放在聚焦“四风”推动作风转变,进而促进工作更加扎实、成效更加明显、群众更加满意。

  目前,环保部部机关2013年会议计划同比削减34%,活动同比削减54%,发文同比削减34%;公车配备减为25辆,减少45.7%。

  为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环保部制定出台了《环境保护部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四风”问题的根本措施。

  按照党管干部、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的原则,紧密结合实际,对廉政谈话的对象、类型、内容、方式和谈话要求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将廉政谈话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三种类型,将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司局级和处级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廉政谈话范围,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此外,还修订完善已有规章制度30多项,下发《关于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的通知》,就建立长效机制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推进重点工作 改善环境质量

  转变作风,最终要体现在对工作认识的提高、方法的改进和成效的扎实上。环保部将推动工作深入、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环保部确定今后五年三项重点工作,分别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农村生态。

  以PM2.5为防控重点,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环保部报请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改善空气质量10条具体措施。联合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能源局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提出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要细化落实好地方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与相关省(区、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层层分解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和环保标准,拟定2013年和2014年上半年出台的20项配套政策,明确每项政策措施的重点任务、负责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加快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

  以饮用水安全保障为重点,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快编制并实施清洁水行动计划。

  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深入推进村镇环境连片整治和土壤污染治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广和完善“以奖促治”、“以奖代补”等相关政策制度,加快编制并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解决突出问题 加强监督执法

  针对环境保护监督执法不到位这一突出问题,环保部加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查办力度,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及电镀等重点行业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32万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483件,挂牌督办925件,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72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责成地方环保部门依法对这些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到位,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对未完成2012年污染减排年度任务的中石油、中石化炼化行业新改扩建设项目实行环评限批。

  为做好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移送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强化刑事司法打击。为强化对各地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快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的意见》。

  加强基层环境监察队伍建设,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和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带队,组成5个检查组,对十省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地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解决了一批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加大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促使地方政府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措施。

  下放环评审批权限 转变政府职能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在转变政府职能。为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优化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方面的作用,环保部拟下放部分基础设施和环境影响小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环保部正在研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合理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编制范围,简化、减少部分环评审批项目,并将对环境影响小、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审批方式进行调整。

  新的环评分类管理将更加科学,将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同时还将配套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旨在加大环评政府信息公开、强化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指南》信息公开力度前所未有,以公开环评报告书(表)全本、公开政府承诺文件、公开批准和不予批准环评文件的全文、公开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信息,推进透明环评。

  在下放审批权限和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环保部将继续推进职能转变,全面提高战略和规划环评的地位和效能,增强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能力。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3日 09:35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学洋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