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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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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贵州省纪委对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把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通报指出,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出台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作风转变。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无视规定、违反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此进行了严肃查处。其中,7起典型问题是:

  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三江责任区刑警队某民警索要“办案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索要费用如数退还。

  沿河县和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以到贵阳考察学习为名,组织6名工作人员赴海南省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人员被责令退赔旅游费用。

  毕节市七星关区对坡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大操大办婚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

  安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市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违反规定中午饮酒,被诫勉谈话。参与人员被通报批评。

  遵义市红花岗区违规配备超标准公务用车,省纪委对区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成将该车按规定公开拍卖。遵义市纪委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习水县司法局某党组成员、副局长上班时间打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参与人员受到行政记过和降级处分。

  纳雍县雍熙镇政府某副镇长上班时间打麻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人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2013年以来,省委领导多次对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国家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麻将等作风方面突出问题作出批示,充分体现了省委抓作风建设,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的信心和决心。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抓出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态度,坚持不懈地抓好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保证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4日 11:01 来源:新华社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