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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规定公务员外出公干3公里内须骑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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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海沧区近日启用公务自行车系统,今后,海沧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外出,从办公室出发到办事地点距离在3公里之内的,除极端天气、紧急公务、保密要求等特殊情况外,一律采用骑自行车或步行方式,单位不再派公务车辆。

  今年9月1日,海沧区公共自行车系统一期投入使用,自行车慢道总长25.78公里。作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子系统,区公务自行车系统与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同步进行,并依托一期的车辆、车道、站点、停车锁柱等,规划建设10个站点,覆盖区行政中心、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区属国企等,目前已完成公务站点建设5个,到位自行车120辆。

  近日,海沧区主要领导骑自行车从区行政中心站出发,一路调研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厦门石油交易中心等,带头践行自行车绿色出行。

  海沧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江根云说,启用公务自行车系统,是海沧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践行群众路线、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的一大创新举措。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务用车“四轮”变“两轮”,既节约了政府开支,又转变了干部作风,还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绿色骑行既节能环保,又有益于身心健康。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16:19 来源:新华网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