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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纪委监察局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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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头落实作风建设规定,带头远离“酒局”、“牌局”;健全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制度;今年1至10月,共组织明察暗访661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浙江省委“六个严禁”的问题66起,处理党员干部128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在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动真碰硬纠正“四风”的同时,把“忠诚、为民、秉公、律己”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目标要求。

  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坚持“学、查、改”齐步走,制定出台《关于建设“忠诚为民秉公律己”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意见》,就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带头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作了规定。在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方面,清理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38个精简至51个;确定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若干个区县(市)和市直单位派驻(出)纪检组织,指导基层有效开展工作;制定《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调研服务办法》,建立机关干部下基层调研服务长效机制。

  该市纪委、监察局还在全市开展“最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评选活动,评选出26名先进典型,并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争当“忠诚、为民、秉公、律己”模范营造了浓厚氛围。(唐小辉 李光)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5日 17:4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