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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共16名公职人员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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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1月29日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共有16人被处分。

  据通报,铺张浪费和收受礼金购物卡是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件之一。今年9月15日至18日,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文达组织广西水文水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利用4个工作日开展气排球、游泳比赛,279人入住四星级饭店高价格房间,魏文达则入住1500元∕天的豪华套间,整个比赛仅住宿就花费16.62万元,加上餐饮费、裁判劳务费、礼仪小姐服装费、旗手服装费、运动场租金等,总开支达33.39万元。今年中秋节前后,魏文达收受礼金5万元、购物卡7000元。随后魏文达被撤销广西水利厅党组成员、广西水文水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据通报,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则是另一种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行为。广西岑溪市岑城镇原党委书记及广西上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都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

  据通报,广西多名公职人员因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月饼或出国旅游而受到处分。其中广西玉林市玉州区财政局长组织系统有关负责人及其家属等12人到越南旅游,且用公款报销,相关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新闻发言人何敏说,广西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确保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入落实,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纠正,并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记者 夏军)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9日 16:54 来源:新华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