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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在云南法院系统调研时强调 把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法院全部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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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8日在云南省法院系统调研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理解和实践,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全部工作之中。

  在昆明市中院,周强与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亲切交谈,仔细询问工作流程,强调要大力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对于昆明中院建立与多部门共享信息资源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和控制系统,以及建立执行指挥中心破解执行难的做法,周强给予充分肯定;在省高院,周强先后考察了诉讼服务大厅、应急指挥中心和信息查控中心。他认为,云南大力推进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构建渠道畅通、依法治访、源头治理、机制保障、社会联动的涉诉信访工作运行体系,效果很好。

  随后在省高院举行的座谈会上,周强与部分驻滇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法院干警进行座谈。他指出,近年来,云南法院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成功审结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等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加强队伍建设和深化法院改革中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周强指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人民法院既是行使审判权的国家专门机关,也是党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部门。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体现了司法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本质属性,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各级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理解和实践,努力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全部工作之中。

  周强强调,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中,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感受到法治的进步;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司法改革中,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的根本标准,让司法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法院队伍建设中,利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利契机,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基层基础建设中,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水平。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省高院院长张学群陪同调研。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30日 15:08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