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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3项工作列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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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院的分类考评让每个院都有出彩的机会,但是在一些项目的设置上还应更加科学合理……”11月26日下午,浙江省检察院召开基层检察院考评工作座谈会,与会的全省11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直抒己见。

  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23项工作之一,浙江省检察院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更加符合规律的考评规则,完善考评体系,优化工作导向,为明年工作早谋划。

  浙江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庄建南介绍,从2008年开始的考评对推动浙江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较好的引导作用,但是,省检察院党组在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时发现,完善考评机制和方法基层呼声仍不少。省检察院党组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明确提出要抓好这次查摆出来的具体问题的解决,着力抓好四个方面23项工作。这些工作包括重点抓好对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民生领域民行监督三个专项工作;立足当前开展的严防冤假错案大讨论,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围绕规范执法办案关键环节工作和强化责任制,制定严防冤假错案的意见等。

  据悉,对上述整改措施,浙江省检察院全部采取项目化推进的方式,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并成立督察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确保落实到位。(记者 范跃红)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13:27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