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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专项整治 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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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公款吃喝”、“搭建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进行实时监控”……近期,云南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就我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明确部署,重拳出击各地各部门存在的“四风”问题。

  在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方面,《方案》明确,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坚持实行“无会月”制度,各地区各部门每年召开的会议数量不得超过上年;对省级机关各类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通报一批违反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相关规定的典型问题;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外,不得新增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在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方面,我省将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对省直部门和州(市)开展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活动,坚决治理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问题;通过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各单位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执法监管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等行为。

  在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方面,《方案》提出,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

  在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方面,我省将开展一次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果;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党政机关违反规定建盖楼堂馆所、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或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在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方面,《方案》明确,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在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方面,我省将在全省各州市开展一次项目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坚决遏制盲目“造城”之风;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任用机制。

  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方面,《方案》明确,对全省征地拆迁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有无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有无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开展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肃查处在安全生产、环保、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存在的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此外,《方案》还就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工作时限进行了明确,要求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环节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严肃态度、严格标准、严明纪律,以重点突破带动作风整体好转,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记者 季征 谭晶纯)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3日 13:14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