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宁夏回族自治区两办下发通知:切实为困难群众送温暖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级部门认真做好今冬明春送温暖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根据《通知》安排,自治区党委、政府将在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对福利机构、困难企业、城乡低保群众、五保对象、重点受灾户、优抚对象、残疾人和生活困难老党员等群体进行走访慰问。各地、各部门(单位)也要在“两节”期间走访慰问城乡困难群众,实现全覆盖。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务必于今年年底前,将2014年1月份的低保资金、高龄老人津贴、孤儿养育津贴和五保供养金发放到位,将今年自治区安排的冬季取暖补贴、节日生活补贴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到位,并及时告知群众。同时要求各地及时抓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结合“两节”期间走访慰问,组织力量对旱灾、洪涝等受灾群众生活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积极实施“寒冬送暖”工程,为当年搬入生态移民区的农村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每户送1吨煤,为其家中60岁以上老人每人送1套棉衣和1床棉被。

  《通知》对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和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要求。《通知》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城管、教育、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积极筹措资金,配备一批棉衣、棉被和食品、药品等物资,开展向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活动,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要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物品,防止发生意外伤亡。各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使他们高高兴兴回家过节。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送温暖”活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要求,参加走访慰问的人员要轻车简从、务实高效,力戒各种形式主义做法和不实之风。(记者 尚陵彬)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3日 14:07 来源:宁夏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