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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 建章立制工作进行调研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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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统一安排,近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崔波,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蔡国英,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绪国,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傅兴国分别带领调研督查组,对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活动单位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进行调研督查,现场调研督查了16个单位,召开4次集中汇报会,听取了工作汇报。

  调研督查组指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是凝聚、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一个重要阶段,事关整个活动的成效大小。一定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充分认识整改的困难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将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整改环节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在实践、行动上下功夫,真正把思想上的认识提高转化到改进工作、改进作风和服务群众上来。

  调研督查组强调,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用改革创新精神狠抓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在整改落实环节,要注意把握好聚焦“四风”与推动工作、等上级规定和自己先改起来、近期有明显变化与长期持续变化、内部建设与社会群众感受等几个重要关系,统筹安排,协同推进。要扎扎实实做好整改落实环节各项工作。单位整改方案、专项治理方案、制度“废、改、立”计划,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方案,要全面回应前一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提出来的批评意见。整改就要真正改,把“三方案一计划”的事项逐项落到实处。要围绕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实到政府职能转变上来。要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工作,坚持简便管用的原则,确定“废、改、立”的清单,确保形成系统完备、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记者 凌雁)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4日 15:05 来源:宁夏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