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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通报四起大操大办宴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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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云南省纪委通报了4起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宴席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4起问题分别是:

  普洱市职教中心副主任、财经学校校长叶世锦(正处级)为女儿大操大办婚宴收取礼金。普洱市纪委给予叶世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礼金1.8万元。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委党校副校长郑睿大操大办婚宴收取礼金。西畴县纪委给予郑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岩帅镇政府主任科员田国坤借乔迁新居事宜大操大办收取礼金。沧源县纪委给予田国坤党内警告处分,沧源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团结中学副校长肖高峰借乔迁新居事宜大操大办收取礼金。沧源县教育局给予肖高峰行政警告处分,并免去其副校长职务。(记者 杨大庆 黄波)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6日 15:05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