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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的效果要体现到执法办案上

——访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马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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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2月,马永胜从山东省任上到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任检察长。有人说他的经历是“纵横交错”:纵,他从一个农村知青、煤矿工人,走进政法队伍,走上了政法领导干部岗位;横,他在政法系统的公安、司法、劳教、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院、检察院,先后都有履历。和马永胜谈起这些时,他说得更多的还是基层。“我有基层情结。到了基层,我就找到了感觉。”马永胜说。

  群众智慧是我们工作的制胜法宝

  记者:从你的简历看,你是一个“老基层”了?

  马永胜:是啊!我在农村做过知青,后来进了工厂,先是做临时工,后来到煤矿做了一名工人。

  记者:是怎样从事政法工作的呢?马永胜:机缘有点巧。我们是个大矿,七八千人,都是按部队的连、排进行编制!我当时在排里做共青团的工作,政治上可靠,字也写得不错。就因为这些,我被抽调到了保卫部门。正好,那时公安部门要招人,我就被招进去了。我第一次穿警服去见父亲,老人家见面就问,你穿的警服是真的还是假的啊?

  记者:一路从基层走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长期的基层经历,给了你怎样的感受?

  马永胜:在乡下,我和农民打交道,他们都是很智慧、很勤奋、很能吃苦的。在煤矿那一段时间,我知道“人才埋在了地底下”,我和工友们感情很深,我很了解他们!

  记者:这些经历和感受,给你以后工作带来怎样的影响?

  马永胜:我对基层群众有很真实的感情,对他们的甜酸苦辣有切身的体会,对基层工作的头绪我很明白。我们经常讲,80%的业务在基层、80%的人员在基层、80%的问题发生在基层,但我要加一句,我们解决困难、解决问题的办法80%也在基层!我很愿意往基层跑,遇到工作中的问题了,更愿意往基层跑。我们党的一个基本工作方法,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对这一点我有很深的体会。

  记者:有什么具体例子吗?

  马永胜:具体例子就太多了。说大的方面吧,我在公安期间,我们办案子的基本方法就是深入群众中间了解情况、搞调查。越是疑难复杂的案情,越是离不开群众。在检察机关也是一样,举报工作不就是群众工作嘛!我们大量的案件线索都是群众举报的。做好群众工作,运用群众智慧,是我们工作的制胜法宝。

  要把问题找准找透,找到自己头上

  记者:反“四风”,找准问题是关键。怎么才能找准?

  马永胜:一开始,也有不同认识。我就听到这样的议论:说官僚主义吧,我们的官都不大;说形式主义吧,我们是业务部门,没什么形式;说享乐主义吧,我们又不是经济管理部门;再说奢靡之风,好像与我们关联也不大。我在大会上就严肃指出了“四风”方面存在的九个字:慵、懒、散——做事慢悠悠,不推不动;蛮、横、硬——脸不好看,对群众态度不好;还有就是奢、逸、安——学习气氛不浓,创新意识不强,想舒服,图安逸,安于现状。但是,要真正把问题找准找透,找到自己头上,找得“出汗”,也不那么容易啊!

  记者:那你们是怎么做的?

  马永胜:找问题,不仅要有勇气,还要有方法。我们的方法是:从基层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来反观我们的工作、透视我们的作风、警醒我们的思想。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严格按照中央规定,做好“统一动作”。同时,我们还联系实际,搞了“自选动作”,启动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抽查评估的核心内容就是以执法办案为重点,以发现问题为主,通过抽查一个分市院及一个所属基层院的全面工作,解剖“麻雀”,在帮助被查院发现问题的同时,自治区检察院也对自身工作进行由此及彼的反思,反观自身问题,透视自身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真正把问题找实、找准、找具体,真正实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目的。

  记者:查的情况怎样?

  马永胜: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我们在一个基层院进行了试点。对2012年以来的各项工作经过“翻箱倒柜”、逐件逐项检查评估,共审查案件1296件,查阅卷宗1361册、工作资料5152份,审看办案同步录像75盘,查出大小问题2453处。

  记者:查出这些大小问题,引起了怎样的震动?

  马永胜:抽查评估对大家震动很大。俗话说,问题发生在下面,根子在上面。有的同志原来不是感觉挺好吗?现在看到了,之所以出现这么多问题,原因之一是我们的形式主义现象比较普遍。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情况比较严重,真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解剖“麻雀”、查找问题的作风非常欠缺。下去调研,乐于听汇报、看亮点,基层也愿意听好话、听表扬、受肯定。形成上下自我陶醉,导致我们很多时候是搞形式、做样子,这不是形式主义是什么?

  还有,就是反映了我们的官僚主义现象还比较严重。作为全区检察工作的领导机关,在对下领导或指导时没有真正深入工作和办案实践,也很少就哪个案件进行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指导,或就哪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细致入微的检查。导致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了解掌握不全面、不深刻,对下指导的措施和方法与实际问题和情况相脱节。

  总的说,通过这样的查找,通过这样的反观和透视,大家把问题都找到个人头上了。找准问题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关键。问题都摆在面上了,批评就能开展起来了。同时,找准问题也为下一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打下了基础。

  整改的效果要体现到执法办案上

  记者: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上,你们有什么考虑呢?

  马永胜:关于整改,我们要从三个方面去想问题。第一,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就是为民、务实、清廉,对检察机关来说,为民就是加强执法办案,务实就是工作作风扎实,清廉就是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第二,群众的期盼是什么?最后还是聚焦到执法办案上。第三,中央的要求是什么?就是习总书记要求的那句话:“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整改的关键是看效果,在整改的效果上应该有一个客观标准。我认为,作为检察机关,这个效果最终要体现到执法办案上头。

  记者:如何建立起长效机制?

  马永胜:整改既要看到当前的针对性,更要着眼长效机制建设。什么是长效机制?就是能够自我发现、自我纠错,自己能够良性运转起来的机制。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强调不等不看,边整边改,围绕如何增进与群众的感情,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建立健全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结合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已经修改完善38项检察业务规定、41项综合工作规定制度。

  在整改阶段,我们还组织基层检察院的人到自治区检察院来检查。前面是“上查下”,现在正开展“下查上”,让基层同志对自治区检察院“横挑鼻子竖挑眼”。我们要完善抽样评估机制,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常态化,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相信,通过这样的整改,通过长效机制的形成,我们的精神状态一定会焕然一新。

  基层检察院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

  记者:今年以来,内蒙古检察工作有哪些新的起色?

  马永胜:任何工作和事业都有一个传承的连续和递进。内蒙古的检察工作在多年努力、多年积累的坚实基础上,今年以来确实有了一些变化。我概括为六个“新”:

  第一,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有新成效。今年,自治区检察院再接再厉,已经连续10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第二,保民生维权益有新起色。特别是围绕“三农”政策落实,我们以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落实、惠农资金发放、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为重点,加强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办案规模效应。

  第三,反腐查案有新进展。一是查办案件有力度,二是预防工作有发展,三是侦查能力和水平有提高。

  第四,诉讼监督有新加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了各项诉讼监督的力度。

  第五,办案质量有新提高。我到内蒙古来主持的第一次检委会就是分析研究提高办案质量的问题。经过一年半的努力,办案质量有所提高,有的办案质量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六,队伍建设有新举措。在全区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启动年”、“检察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年”活动,强力推进队伍建设。

  记者:从长远看,内蒙古检察工作发展的着力点在哪里?

  马永胜:主要是两个。一个是思想观念的更新,一个是基层工作水平的提升。由这两个着力点发力,带动执法理念、执法水平的提升,内蒙古检察工作就能整体推进,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扎扎实实地向上迈几个台阶。

  前一段时间,我去了扎兰屯市检察院。这个基层院已经连续12年被扎兰屯市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先后获得“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多项荣誉,近期又再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我希望这样的先进基层院越来越多,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基层检察院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赵信 其其格)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6日 15:17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