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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三项制度

李鸿忠:省委常委从我做起,请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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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近期建章立制工作方案》,12月6日,湖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三项制度。

  这三项制度分别是:《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的意见》。《省委常委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包括6项具体制度,即调查研究制度、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制度、与群众交心谈心制度和建立健全落实机制,不仅提出了原则性要求,而且对直接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工作内容、次数安排等都作出了具体要求。“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是部分党政机关长期存在、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的表现形式,《若干规定》对党政机关的工作纪律、方便群众出入、服务态度、政务公开、简化手续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创新服务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纪律要求和处置措施。

  乡镇(街道)干部处在基层工作的一线,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他们的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根据在基层调研了解到的情况,顺应群众的呼声和期盼,省委决定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以解决少数乡镇(街道)干部“身在基层心不在基层”、“面对群众服务不了群众”等突出问题。“有了制度,就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省委书记李鸿忠表示,省委常委从我做起、带头遵守,请人民群众监督。

  他强调,三项制度开始实施后,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旦出现违反制度的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严格追责,真正形成闭环效应。

  会议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三项制度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紧公布实施。(记者黄俊华 张进)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7日 13:33 来源:湖北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