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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狠刹公款送礼吃喝奢侈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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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高档酒店改走亲民路线、“天价月饼”没了市场、收购“二手”烟酒的摊点生意差了很多……细览近一段时期的社会新闻,这样的变化引起不少关注,不少群众议论,近来治理公款吃喝、“节日腐败”可是下了真功夫。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相关规定,把治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内容,通过出台和修订相关制度,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以治理实效取信于民。

  出台“禁令”正风肃纪。去年以来,我省先后下发《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察厅关于禁止发送和接受“红包”的规定》《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切实改进作风严格廉洁自律的通知》《关于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等,对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提出明确要求,严禁在节假日期间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拜节等活动,在公务活动中或借逢年过节、祝贺生辰、婚丧嫁娶等机会利用公款以任何名义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等。日前,又再次下发《关于大力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坚决正风肃纪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杜绝奢侈浪费,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

  明察暗访强化问责。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前,省纪委、省监察厅派出工作组分赴部分州市和单位,对各州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和省委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全省各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也派出明察暗访组,对县乡和州市直属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作案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例全省通报。

  同时,各地、各部门也对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改进作风、纠正“四风”的部署安排,出台相应的廉洁规定:红河州制定《州委加强作风建设八项规定》、《州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等制度,出台《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下发了“两节”期间“七个不准”;文山州在今年中秋前夕共发廉政短信28条3万余人(次),提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清廉过节;省旅发委出台了《中共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关于重要节日期间严禁公款请客送礼的通知》;一些地方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板报等进行广泛宣传,聘请监督员、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监督检查,并设立信访举报箱,受理干部作风方面的投诉举报。

  一年来,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查办问责力度,纠正了全省各地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节日腐败”行为得到遏制。各级干部普遍反映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接待应酬减少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一定解决,干部作风和精神状态出现了新气象。“从上至下劲吹清廉节俭风,正风肃纪,减少了‘三公’浪费,也杜绝了借公款做人情的行为。”一名在省级机关工作的普通干部说。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8日 13:30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