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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年底前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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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山西省第一批压茬进行的163个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全部转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关键环节。为搞好这一环节工作,省委12月9日召开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对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和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汤涛,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兆前出席并讲话。

  专项整治是整改落实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中央提出了7大项、涉及37个具体内容的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省委结合我省实际,细化为27个专项、涉及82个具体内容的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对于这些专项整治任务,省委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负责人、配合单位和负责人以及完成时限,原则上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阶段任务较重的可延长到明年3月。对于长期性的工作,要在今年12月底以前制定出禁止性规章制度。

  汤涛就发挥“一把手”和督导作用抓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重点部署了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工作。他强调,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清理政策,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按要求完成。要做到严肃认真,迅速部署;严格时限,不打折扣;严格政策,专项清理;严格责任,健全制度。

  李兆前强调,各活动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结合部门单位实际,确定各自的专项整治重点,抓紧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确定牵头部门、具体责任人,细化推进措施,强化检查评估,严格监督问责,务求取得实效。特别是已经被确定为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和配合的单位,要主动对号、认领任务,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记者 田建平)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0日 09:48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