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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门好进脸好看” 更要“话好听事好办”——福建高院破解机关办事“四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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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梅贤明 摄

  近期,关于由“办证难”衍生的“办事难”话题在网络上持续发酵,直指一些机关和部门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官僚积弊。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立说立行立改,出台了《关于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30条措施》,从“畅通诉讼渠道、规范司法礼仪、加强释法说理、坚持公正高效”四个方面,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法官走出去,群众请进来

  “小区居民与物业纠纷频发,这让社区干部头痛不已。希望能为社区居民解开‘家门口’的纷扰……”

  “如今电信诈骗活动十分猖獗,经常在家里接到诈骗电话。希望加大打击力度……”

  这是不久前,福建高院法官在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菖蒲社区召开征求意见会时出现的一幕。

  “知道法官们要来,社区居民很踊跃。有反映诉求的,有替我们‘支招’解难的,当然也有直言不讳、当面‘拍砖’的。对此,我们都把大家意见作为一面镜子,时常拿出来照照以正衣冠、查问题、改不足。”福建高院副院长谢开红告诉记者。

  群众打官司难,难在哪里?困题待解。福建高院通过开展“司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司法大走访”“司法走转改”等活动,组织法官接地气。法官不再仅仅高居法台之上,而是深入基层察民情、解民意,了解群众诉求,把群众意见作为改进工作的不竭动力。

  立案难是群众反映的第一道难题。福建高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这第一道关口,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和制度,建成集诉讼引导、救助服务、立案审查等十大功能为一体的立案信访窗口,着力为来法院办事的群众提供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材料有人收、法官有人找、电话有人接、困难有人助、纠纷有人解的“一站式”服务,力求快捷及时,减少当事人等待时间。

  据了解,今年1-9月,福建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共为群众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等服务超过6000多人次,通过热线电话和接待来访的方式,为1.2万人提供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等服务。

  判前说理释法,判后答疑取信

  在福建高院立案二庭,审判员张卫红正在为当事双方办理调解成功后的赔偿手续。

  这起案件发生于2011年。这一天,王伟(化名)的儿子在学校与同学打牌输了,因自身患有特殊疾病,在被罚做深蹲时猝死。意外遭遇丧子之痛的王伟把学校告上法庭。厦门中院经审理认为,学生猝死属于意外事件,学校不承担法律上的赔偿责任。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没能化解双方积怨。

  张卫红告诉记者,这个案件一审、二审的判决并无不当。如果简单处理只要驳回申请人的再审申请即可。但考虑到申请人存在不满情绪,为避免矛盾激化,他们没有简单下判,而是决定进行调解。

  从“背靠背”到“面对面”,张卫红努力弥合双方分歧,从情理和道义积极争取学校对申请人作出适当补偿,最终学校同意再赔偿对方5万元。不到20天,这起历时两年的纠纷息事宁人。

  在福建高院出台的30条措施中,加强释法说理,增加理解认同被放在了重要位置。他们要求法官不仅尊重和保障诉讼各方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耐心解答立案群众的询问;同时还要加强审理环节的引导和释明,在诉讼调解中讲法讲理讲情,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加强判后答疑,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陈阿姨把自己压箱底的钱拿出来投资基金,却血本无归。在随后与基金公司的官司战中,她对一二审判决都不满意,一口认定法官偏袒对方,于是申诉到福建高院。

  福建高院分管信访的副院长何鸣接访了她。

  在陈阿姨近一个小时的倾诉中,何鸣始终未打断她。“让当事人把话说完”,这是福建高院对每一名信访法官的基本要求。

  经过对案情的抽丝剥茧,法官替陈阿姨找出了问题的症结:“之所以会造成这种局面,在于你当时一时疏忽,用了别人的身份证办理开户。从这个角度看,你自身也是有责任的。”

  “那要如何办才好?”

  “你攒这些钱不容易,是你们老两口大半辈子的积蓄。请你相信高院法官,一定会用最短的时间替你解决问题。”

  “好好,有你们这句话我就放心了。”陈阿姨满意而归。

  信访被视为“天下第一难事”。为给信访群众反映诉求打开一扇便捷之门,福建高院除了安排法官定点接访外,还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预约接访、重点接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化解矛盾。今年以来,福建高院涉诉信访案件下降了10%。

  网上督察问责,网下跟踪问效

  基层法官开庭是否准时、仪表仪容是否端庄、庭审纪律是否严谨、安保工作是否到位……如今,在福建高院有一双“监督眼”时时予以督导纠察。今年6月份,福建高院积极创新网络监督机制,统一系统架构、操作界面、功能模块,对全省法院科技法庭开庭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网上同步督察。

  记者在福建高院网上督察办公室看到,工作人员轻点鼠标,网络“监督眼”开始巡视。不到两个小时,全省所有107个科技法庭庭审情况就被巡查了一遍,发现的问题被分类截频保存,并作相应的文字记载。福建高院将不定时开展网上督察,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察建议书,切实做到“原因没有说清不放过,整改没有到位不放过”。

  福建高院监察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督察庭审情况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能掌握到真实情况。而现在利用信息技术,借助网络、声像监控等手段,‘足不出户’就能实现远距离现场督察,使督察判断更加准确,点评更有依据,督促整改更有底气。”

  除了借助科技手段外,福建高院还聘请了一批人民法院监督员担任“顺风耳”和“千里眼”,他们先后深入9个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和55个基层法院、30个人民法庭明查暗访。

  与此同时,福建高院结合开展作风专项整改、机关效能检查、举报投诉件查处以及审务督察等,加大对整治措施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群众反映有关立案、审判、执行、听证等诉讼程序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及时处置,对从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追责问责。

  “网上网下纠察‘双剑合璧’,日益完善的问责机制倒逼着所有工作人员牢固树立‘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意识,办案办事拖沓扯皮现象被有效预防。”今年前三季度,福建高院审判执行效率持续提升,共审结各类案件3482件,同比上升10.36%,21个可比指标有15个呈增益效果。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1日 07:26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