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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新规意在遏制接待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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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接待新规意在遏制接待乱象

  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全文(以下简称《规定》),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此同时,2006年10月20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废止。

  这份新规涵盖了26条内容,被形象概括为“旨在管住公务接待中‘吃、住、行、游’四大顽疾”。

  相较于2006年出台的上一版本,这一版本出现了诸多变化。

  第一处修改便是对“国内公务”的定义。“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这是旧有的描述。这次,“执行任务”也被列为公务活动的范畴。

  在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的原则条款中,新版本去除了“杜绝浪费”4个字,并增添了“严格标准”和“高效透明”两个关键词。

  事实上,仔细阅读这份新规后不难发现,“严格标准”和“高效透明”是贯穿全文的思路。“标准”在通篇保持了极高的“出镜率”。据记者统计,这一数字为16次。

  比如,《规定》第四条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九条写道:“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二十三条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应当参照本规定实行单独管理,明确标准……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副主任谢春涛认为,执行制度最关键的依据便是“标准”。公务接待涉及吃、住、行等多方面,只有标准严格清晰,后期执行才能落到实处。

  对于这点,他认为新政中有多处细节体现。“例如,接待单位原则上最多安排一次工作餐。此外,陪餐人数亦有明确的数字要求。超过了这个数字,就是违规、违纪,没有灰色地带。”他说。

  谢春涛提及的内容位于《规定》中第十条,即“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谢春涛认为,“规则具体化、标准数字化、考核量化”必将增强政策的操作性。

  “如果规则本身笼统模糊,执行效果难免出现偏差。因此,这次的最大创新就是多个关键环节都说清了什么叫合规、什么叫违规,不存在理解偏差的空间。”他总结道。

  这样做好处很明显:对于干部而言,容易落实与把握政策;对于公众和媒体而言,便于监督。“这是制度化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表现。”他说。

  如果标准缺失,会带来哪些弊端?

  “在一些干部的思维中,因不直接涉及金钱贿赂,并未将吃请、招待当作腐败行为。如果不明确画出一道‘警戒线’,一些干部对违规接待的容忍度会越来越大,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国家行政学院社会与文化学部副主任马庆钰说。

  正因如此,他对政策中数次出现“标准”表示赞同。

  “高效透明”则是本次新政的另一重点。如何保障政策执行的透明度?“我理解,高效透明必须在标准明确的前提下。”谢春涛表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也认为,标准化、细化的规定使相关的财政工作更便于控制,减少了自由裁量权。

  “对于公务接待的相关措施,要求越细越便于操作,监督越有据可依。增加透明度,根本目的是让公众知晓,‘钱袋子’怎么花,什么样的钱不能花。”他说。

  这一理念在多项条款中均有体现。比如,第七条规定,“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又比如,第五条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

  “时间、频率、人数……这几个维度,可以清晰勾勒出公务外出的全貌。监督的透明度、效率会大大提高。是公款旅游还是公务出行,一目了然。”马庆钰说。

  近两年,媒体曾多次曝出干部借考察之名游山玩水。“接待花费必然需要报销,卡住这个关口,接待乱象必然得以制止。”谢春涛说。

  在接待费用上,新规提出“公务接待费用应全部纳入预算体系,单独列示”。在接待报销凭证上,则要求提供“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而非此前规定的仅需“相关票据”。

  “财务审批制度不科学、预算管理不力会使公款吃喝难以追查,也导致在财务报销上,人为干扰因素过多。比如,一个领导或负责人的签字,财务部门就会报销,而花费的真实用途却无人监督。”马庆钰说。

  《规定》中有这样一段话:“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用餐、用车等服务。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社会化’管理对各方面都有益处。这样一来,政府部门就不能随意兴建宾馆、养车队,进而也减少了人员超编问题。一方面有利于节约,另一方面不容易存在猫儿腻。”谢春涛说。

  “社会化”的概念同样出现在第十五条中: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公务接待‘社会化’是未来重要走向。目前不少政府部门都设有宴请、接待中心。这些机构大多不参与市场竞争,主要负责内部接待。”马庆钰表示,“因为与市场脱轨,其经营成本、花费难以统计,无形中增加了公务接待的成本,且不便于监督管理。”

  公务接待“社会化”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未来或将通过超标等方式,引入专业的服务提供机构。这个过程必然带入竞争和市场力量,接待行为也将充分考虑成本因素。以企业和市场模式管理公务招待,能够显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隐蔽宴请也将无处藏身。”他总结道。

  的确,在中央高调出台“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后,一些干部选择将吃请从“明”转“暗”。“在其自设场所内宴请,监督、查账难度更大。”马庆钰说。

  对于这部《规定》的整体思路,谢春涛认为,“在已有规定实施的基础上,总结了大量现实经验、有针对性地作出了修订。虽然实际效果仍需实践观察,但总体而言,规则的制定非常注重操作性。自‘八项规定’出台后,‘违反规定立即惩处’的大氛围已逐步形成,所以完全可以预期本次新政将发挥的作用。”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 06:42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