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通报15起基层干部作风问题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在全省部署开展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积极配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省委开展的整治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等五个专项行动,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和群众,就本地区存在的“四风”和庸懒散奢问题进行了专题暗访,并对有关问题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对近期暗访和查处的15起典型问题在全省进行了通报。省纪委监察厅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抓好被通报问题的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引以为戒,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倾听百姓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提供作风保障。

  一、鹤山市委常委梁某等13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今年初,鹤山市委常委梁某带领鹤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卢某等12名市直机关单位干部,接受某房地产开发商的宴请,并各收受该房地产开发商赠送的1万元红包。给予梁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卢某等12人党内警告处分,对收受的红包予以收缴。

  二、韶关市曲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广播电视台台长叶某违规出国的问题。今年7月,曲江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广播电视台台长叶某未按规定履行出国报批手续,持未按规定上交的护照,接受业务往来企业的邀请,赴新加坡等地参加联谊会,活动费用由该企业支付。给予叶某党内警告处分,出国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三、广东粤运交通拯救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违规收取拖车费的问题。11月8日,广东粤运交通拯救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在对沈海高速阳江段故障轿车实施拖车救援时,两公里左右的路程违规收取拖车费430元、安全围蔽费100元,共计多收290元。责令广东粤运交通拯救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进行整改,并给予该公司负责人田某等行政警告处分。

  四、化州市车管所队伍管理不严、打击“非法中介”不力的问题。化州市车管所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上班迟到、办事拖拉等现象较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对辖区内“非法中介”活动打击不力。化州市塘岗岭机动车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在办理车辆年检业务中,串通非法中介,将原本年检不合格的车辆重新检测过关。对化州市车管所所长杨某、检测公司经理彭某作出免职处理。

  五、中山市横栏镇统计办作风庸懒、乱报统计数据的问题。横栏镇统计办工作人员作风庸懒,在网上直报统计工作中为图省事,乱报该镇24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数据,导致该镇2013年4月份工作报表数据严重失实。给予横栏镇镇长劳某、分管党委委员关某及镇统计办主任黄某等党纪政纪处分。

  六、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警察大队监管失职导致无证停车场泛滥的问题。禅城区交通警察大队对所辖停车场的审批和监管失职,导致辖区多个路段停车场存在违法设置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举报时态度极差、推诿塞责。给予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宣教室副主任丁某、一中队队长覃某等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陈某、副大队长秋某领导责任。

  七、惠州市惠阳区工商局、交通局行政效能低下的问题。惠阳区工商局在办理黄女士拖吊车营业执照业务(因变更地址)时,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其出具区交通局无拖吊车许可证业务的相关证明,后经黄女士再三申请才直接发函给区交通局,区交通局在收到来函后未能及时回复,导致黄女士的营业执照拖了一年才办好。给予惠阳区工商局登记注册股负责人赖某、惠阳区交通局副局长黄某等人行政问责处理。

  八、东莞市道滘镇环保分局和蔡白村委会行政不作为导致环境污染的问题。道滘镇环保分局和蔡白村委会行政不作为,导致该镇蔡白工业区周边存在大量违章搭建养猪场,污染空气和水源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对蔡白村党支部书记梁某、镇环保分局监察股叶某失职行为立案查处,责成道滘镇人民政府对有关问题限期整改。

  九、深圳市龙岗区清林径水源保护区管理缺位导致水源污染的问题。在深圳市一级饮用水保护水源龙岗清林径水库内,养殖场、农家乐扎堆,严重污染水源,水库管理处对此管理不到位,致使该现象多次反弹。对清林径水库管理处负责人周某和龙城街道办负责人李某进行诫勉谈话;责成深圳市有关部门取缔非法经营的农家乐和养殖场。

  十、连南县三江镇社区居委会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问题。今年,三江镇社区居委会以召开年终工作总结会的名义,公款设席27桌;组织干部和个别亲属共12人到海南公款旅游,共花费2.7万余元。给予三江镇社区居委会主任陈某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向参与人员追缴。

  十一、仁化县董塘镇岩头村村委会干部公款旅游的问题。今年,董塘镇岩头村委会以考察学习名义,违规使用村集体征地款,分两次组织32名党员代表、村小组长、村民代表到外地公款旅游,共花费10万余元。对岩头村党支部书记谢某等予以立案调查,并向参与旅游的人员追回有关款项,上缴村集体账户。

  十二、揭阳市榕城区社区违规征收外来工出租屋管理费的问题。榕城区仙桥街道顶六社区、蓝兜社区违规征收外来工出租屋管理费,有的甚至用停水、锁门等手段强制收费。对顶六和蓝兜两个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责令两个社区退还违规收取的管理费。

  十三、紫金县古竹镇村委会干部非法挪用和虚报骗取扶贫款的问题。古竹镇蓼坑村委会在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期间,非法挪用村民建房补助款和改厕专项资金;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虚列户数,骗取整村搬迁和低收入住房困难补助数十万元。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处分、村委会主任黎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将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追缴王某等人违法所得。

  十四、大埔县大麻镇村委会干部虚报材料骗取种粮直补款的问题。2008年至2013年,大麻镇麻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余某和村党支部副书记江某,合伙虚报种粮面积,骗取国家种粮直补款,5年来共贪污数万元。给予余某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江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五、廉江市长山镇村委会干部私分困难户住房补助资金的问题。长山镇横州坡村5名村干部向该村享受住房解困补助资金的56户家庭(全村共59户)收取每户5000—7000元不等的好处费,其中4名村干部还违规享受低保。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揭某等5名责任人开除党籍处分,并将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2日 10:26 来源:中央纪检监察部网站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