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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全面停用“湘O”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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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1日下午,湖南省委办公厅防汛用车辆湘O 00001在湖南省委车队更换了湘AVT012民用车牌。近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文,要求在12月21日前,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停止使用“湘O”机动车号牌,按属地原则换发成普通民用号牌。从12月21日起,凡继续使用“湘O”机动车号牌的,一律按照无牌上路车处理。凡2014年1月1日后仍然使用“湘O”号牌的,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处理。

  “湘O”号牌虽是普通民用号牌,但由于其特殊性,车辆的管理是按原公安号牌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道路上行驶有优先通行权,可以免停放、养路、过路、过桥等费用,这致使少数驾驶“湘O”号牌车辆的驾驶人存在特权思想,不遵守交通法规,开车乱停乱放,乱插乱行,不服从交警指挥,影响了交通秩序。同时,据摸底调查,相当一部分“湘O”号牌不是公安机关自身使用,而是被党政机关挂靠,特别是县级以下公安机关的“湘O”号牌被党政机关挂靠的达到80%之多。部分“湘O”号牌甚至流入一些个体户、私人老板手中,这些人驾驶着“湘O”号牌车辆,不守交通法规,引发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形象。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湖南省参照其他省市做法,推出改革,规定立即停止使用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湘O”机动车号牌,为其换发普通民用号牌。按属地原则,“湘O”号牌机动车所属单位在长沙的,换发长沙(湘A)民用号牌,不在长沙的,换发所在市州民用号牌,且号牌选取严格按照规定,采取自编自选或机选方式进行。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立即停办“湘O”机动车号牌所有业务,对专段号牌车辆档案进行清理,各地将不得另设专用号段号牌。

  此次换牌,由湖南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政府纠风办组成督察组,对“湘O”号牌换发工作进行督导,对停止使用“湘O”专段号牌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通报全省。公安机关也将加大路检路查力度,查处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3日 06:32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