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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落实“八项规定”做到“三个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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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提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向网友介绍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成效,2013年12月13日(周五)上午10:00,中纪委官网邀请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组长、农业部党组成员朱保成和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这一主题做客网站“在线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

  主持人:尽管常态化制度在不断出台,但还有一些顽疾和惯性,或多或少地在干扰着我们。披荆斩棘,还要坚定前行。下一步我们有哪些工作打算呢?请侯长安书记先来说说。

  侯长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重在坚持,贵在深化。我们要认真落实王岐山同志在湖北考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步步为营,积小胜为大胜。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第一,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始终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做到“三个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一是明察暗访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不放,从具体问题抓起,从每一个时间节点抓起,抓住重点问题,坚决防止反弹。二是处理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既要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又要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加大曝光力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三是问责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不仅严肃处理责任人,还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二,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采取专项治理的办法予以重点解决,如下一步还准备对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奢侈浪费、吃“空饷”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第三,加大制度建设的督导力度。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为契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制度。同时,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履职行为的问责力度,切实形成制度的刚性约束。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3日 16:25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赵文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