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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五个“严禁” 开展公路执法专项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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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即日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部党组书记、部长杨传堂强调,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对交通运输公路执法工作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大整改,重点整改十个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五个严禁”,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改进,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切实践行“除‘四风’、强服务,建设群众满意交通”的承诺。副部长冯正霖主持会议,驻部纪检组组长李建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这次专项整改工作将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注、最敏感的十个突出问题。一是有关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违规上路检查执法;二是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三是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四是为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五是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六是违规收取检测费和车辆保管费;七是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亲友参与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八是随意提高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九是向治超工作机构及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十是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的地磅。要切实做到“五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上路执法;二是严禁无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三是严禁趋利执法;四是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标准;五是严禁乱罚款和乱收费。

  会议指出,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反映了一些执法人员对群众合法权益的忽视和践踏,反映了监督惩处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说到底是少数单位和个人对行政执法权的滥用。必须进一步加强公路执法规范化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必须进一步促进执法公开透明,把权力放在民主的阳光下;必须强化执纪问责,把约束权力的笼子通上监督的“高压电”。

  本次专项整改工作从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1月10日为全面检查和整治执法行为阶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立即整改;2014年1月11日至3月10日为修改完善政策制度阶段,之后转入常态化。交通运输部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和暗访,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4日 07:32 来源: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监察局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