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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将开展14项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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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及时回应扎实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高检院将开展14项专项整治工作

  记者12月1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特别是执法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2013年12月开始,高检院将用一年时间集中开展14项专项整治工作。

  高检院近日印发《高检院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就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部署。14项专项整治工作包括:部署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深入开展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工作;部署打击铁路上发生的危害民生民利犯罪的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整治文山会海;整治检查评比泛滥;整治“庸懒散”;整治违规使用“三公”经费;整治衙门作风;整治公款吃喝、铺张浪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

  专项整治中,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加大反腐败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解决群众“申诉难”等突出问题,高检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农民工权益保护、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工商企业下乡等领域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坚决惩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扶贫救灾、环境保护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清理整治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超期羁押和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的违法犯罪活动;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针对群众反映的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高检院要求坚决查处和纠正检察人员对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等现象,坚决查处和防止“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查处和防止“官本位”思想和耍特权、逞威风等突出问题。

  为确保《方案》落实到位,每项整治工作均实行“四明确”:明确主要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完成时间。责任部门实行“一部门牵头、各部门协调”,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明确牵头单位,其他单位协同推进,同时要采取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和总结验收等措施抓好落实。

  《方案》强调,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补课”,群众不满意的要“返工”,应付了事的要“重来”,坚决防止工作落实不力、整治浮于表面等现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记者 徐盈雁)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5日 08:41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