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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检察落实有路径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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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应当突出“为民”这个根本。但是,如何正确把握,则是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需要认真思考的命题。

  全方位多途径,提升“为民”能力

  为提高干警的“为民”工作能力,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区检察院注重提高干警的思想素质,通过召开座谈会向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征求意见,引导和鼓励干警走进农场和管理区等形式,使干警们开阔眼界、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同时加强对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和接访群众能力的培训,提高检察人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各方妥善处理群众诉求的能力,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

  坚持与时俱进,拓宽“为民”思路

  基层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与时俱进,完善工作机制,构建检力下沉组织网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这样不仅可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同时也架起了检察机关基层群众之间的桥梁。针对基层检察机关与基层群众之间信息交流不畅和农场法律监督工作薄弱的实际情况,宝泉岭农垦区检察院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开通“检务微博”,推进阳光检务,主动下访、巡访,深入企业、社区、农场、学校,为群众送法律、送服务,实现了检察工作对宝泉岭农垦区域的全覆盖。

  打造民生检察,贯彻“为民”理念

  实践中,宝泉岭农垦区检察院通过依法查办危害民生案件、深入开展涉农惠民工作等方式服务民生,强化法律监督。即优先办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申诉案件,严厉打击严重暴力、黑恶势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的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5日 08:52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