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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整改落实提升服务民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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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审批事项从原来38项精简为31项,下放审批权24项、取消3项,办事时限压缩1/4;会议数量比以往减少七成,文件减少一半,简报减少九成;“三公经费”专项自查自纠做到100%,压缩“三公经费”82万元,核减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229万元……今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聚焦“四风”问题,动真格、敢担当、办实事,不断升华水利工作新内容,全面提升水利服务民生的能力。

  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到的各种意见建议和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不避重就轻,认真分析剖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切入点,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精简、优化水利审批程序,简化申请材料和减少办事环节,办事时限压缩1/4;通过采取规范行文、规范发文“两规范”办法和集中审批权限、集中会议内容、集中开会层级“三集中”办法,实行会议和文件“一支笔”审批制度,减少随意开会发文,形成精简高效务实的水利文风会风;认真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做到100%,进一步建立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提高审查效率,减少审查环节,精简和整合技术审查项目,提高技术审查时效,严格控制评审参加单位、专家和工作人员数量。

  同时,自治区水利厅注重在建章立制上下工夫,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着力建立长效机制。由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有关职能部门牵头实施,对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全厅清理制度162项,其中保留108项,废除23项,修订和优化31项;着力健全制度体系框架,新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等32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控制“三公”经费、财务管理、干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权力约束机制,形成靠制度机制建作风、正作风、管作风的保障体系;加强制度公开和宣传,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让群众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到家。

  自治区水利厅把解决群众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防汛抗洪减灾作为服务群众的生动课堂。面对入汛以来的14次洪涝灾害,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累计减少农田受淹面积20.937万公顷,减免受灾人口320.75万人,减免直接经济损失11.75亿元;把民生工程建设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措施推进群众期盼、社会关注、生产急需、生活必需的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水利服务保障能力,尤其是通过实施53个小农水重点县和48个小农水专项县建设,助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民增产增收,成为农村经济增长的新一极;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以“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作为切入点,以生态理念融入水利工程建设作为落脚点,打造“水清、水美、水安全”乡村。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5日 11:35 来源:广西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