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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章立制重在管用

李国忠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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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阶段。许多地方和单位将已被实践证明的管用、实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升级为规章制度,固定下来,推广开去,为实现作风建设经常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也有个别地方和单位为建章立制而建章立制,找来几个“秀才”关起门来“笔下生花”、苦思冥想“锦囊妙计”,结果很多规章制度成了拿来“看的”,而不是拿来“做的”。这就是一种新的形式主义和表面文章。

  建章立制是一件大事,既能体现教育实践活动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又是实现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的新起点,必须抓紧、抓实、抓好。因此,建章立制等不得、慢不得,更急不得、虚不得。必须着眼实际,从长计议,反复论证,深思熟虑,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出台一项管用一项,真正形成来源于实践、升华于内心,可以有效指导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

  建立规章制度必须规范实用、执行管用、落实好用,就要像中央“八项规定”那样,直截了当,简明扼要,一看就懂,一用就灵,易操作、能落实。这样才能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5日 15:26 来源:沈阳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