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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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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教育,对每个家庭的重要程度都是相似的。上好学,上学好,全省3000所中小学校承担责无旁贷的义务,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省教育系统扎实推进基础教育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工作水平。

  我省提出到2014年7月,全省16个县(市、区)要达到省定基础教育强县标准,17个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标准;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6.5%,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分别达到99%和98%;1300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国家和省定办学标准,100所小学、60所初中达到课改示范校评估标准;优质普通高中在校生占全部高中学生的比重达到50%。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采取暗访、不定期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推动各地全面落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三十六条规定,逐步形成依法办学、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加强837所省级重点监测点校的动态管理,开展全省3000所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入园难、入园贵的社会热点问题,我省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规划,调整相关政策,多措并举解决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推进300所幼儿园建设工作,扩大存量资源。推广大连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经验,推动普惠性品牌幼儿园连锁发展。建立并完善以县为主、县乡(镇)共管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完成20个县(市)乡村幼儿园连锁发展,500所村校附设幼儿园,实现农村幼儿就近入园。

  在义务教育阶段注重均衡发展,每个市至少建设一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推动1300所中小学校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好每一个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孤儿、问题少年等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同时,我省坚决整治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指导各中小学校普遍召开一次以整治有偿补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为主题的教职工大会,深入开展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开展接受会员卡和商业预付卡专项清理行动,切实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同时,要求每名教师都向学校和学生就不从事有偿补课、不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教育和纠风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各中小学校,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还将逐步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热线、电子邮箱,面向社会长期公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立即查办。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8日 11:23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