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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立学立思、立查立改、立见立行:从群众最盼望的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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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财政厅本着“从群众意见最集中的事改起,从群众最盼望的事做起”的原则,立学立思、立查立改、立见立行,紧紧围绕“四抓”、“三件事”和专项治理,逐一列清单、下任务、明责任、定时限,深入进行整改。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财政职能,省财政厅强力推进专项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省级部门“三公”经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省财政厅分部门下达控制目标,采取多项措施积极督促落实,前10个月省本级“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8.1%。同时,在编制2014年预算时,进一步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确保只减不增。

  认真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今年国家公布取消、免征的63项收费项目中涉及我省的50项得到全面落实。在此基础上,会同省发改委逐项梳理省定收费项目,取消13大项1子项、合并3项,进一步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会同省监察厅采取督察、约谈等方式,强力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实现了省直单位公务卡制度全覆盖,并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16项公务支出纳入强制结算范围,有效规范了公务支出管理。

  在公开部门预算基础上,督促指导省直部门于9月份首次公开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打造“阳光财政”。

  省财政厅针对部分省直单位对财政资金支付方面的意见建议,对资金支付环节进行全面梳理,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明确业务办理时限,推行“一站式”业务办理,努力为预算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针对财政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省财政厅梳理出需要制定完善的重大制度18项,逐项明确了牵头厅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纳入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目前,《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明年5月1日颁布实施,《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批重大制度已经出台或进入决策程序。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9日 14:18 来源:河南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