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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轮上的腐败”应尽早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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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盘点了近些年公务用车的乱象,称“领导司机接近权力的边缘,成了权力的一种享受者,甚至可能成为利欲的猎获者,有些还可能被提拔成领导”。文章指出“一些地方公务用车呈现出‘三三制’运行,即公事公用、领导私用、司机自用各占三分之一。”今年10月因受贿被捕的东莞亿万巨贪吴湛辉曾经也是一名政府公职司机。从“领导司机”到“司机领导”,发生在“车轮之上”的腐败已到了该刹车的时候。

  近年来,各地方的三公经费中有近六成为公车经费。一些单位还会为每辆公车配备一名司机,除了公务用车的采购与运营等成本费用之外,各地公车司机的薪酬也在占用财政支出。人们或许并没有意识到,公车私用和经费滥用的主体不仅是一些领导,还有掌握公车使用权的司机。由于公车油耗、维修等都由司机负责,致使司机有了较大的贪腐空间。有司机表示,公车维修的名目繁多,百分之八九十都有回扣,可见司机贪腐漏洞之大。除此之外,由于领导与司机之间存在亲密的人际关系,一些领导司机还成为了领导贪腐的“获益者”。

  公务车原本具有公共性质,目的旨在提高公务人员的行政效率。但在一些领导眼中,公车却成为了特权的象征。而领导司机的腐败行为本质上是特权的延伸。公务车开支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管、审计等环节,也为司机腐败造就了便利。“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一些领导司机能成为“司机领导”,究其原因,是领导特权的扩大化。在“上行下效”思维的影响下,借助领导特权走上领导岗位的司机往往会再次走上腐败的道路。

  纠正超编制、超标准的公务用车是遏制公款浪费的有效措施。中央政治局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明确指出,领导干部应当“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不久前,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也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公车,对公车聘用的司机不再续聘、有编制的司机转岗。这个《条例》可谓给“车轮上的浪费和腐败”来了一个急刹车。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0日 07:01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