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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将公正司法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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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坚持“一把手”带头、自上而下,扎实解决“老大难”问题,将公正司法和服务群众结合起来,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高院着力解决“告状难”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意见》,畅通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大力开展“法官进小区、诉讼零距离”和“领导干部大接访”、“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一把手”带头,院领导轮流,开门接访、包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全区法院系统干部下基层1.2万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123件。

  针对“执行难”的问题,高院党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在草牧场土地纠纷、征地拆迁、民间借贷等问题上,主动会同自治区19个部门开展联合调研活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定期研究通报情况,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在组织开展的反规避执行活动中,对拒不执行裁判的2176名执行人进行罚款、拘留、媒体曝光、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降低信用等级、刑事处罚等措施,使实际执行率和标的到位率大幅度提升。

  在解决涉诉“信访难”问题中。高院坚持统筹协调、分责受理、逐案化解、定期通报制度,采取领导带案下访和三级法院立体联动“实地会诊”的办法,重点对多年遗留的“骨头案件”及时有效予以化解。突出抓好各级法院“大门口告状”问题,要求各级法院把“大门口告状”当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审。对那些有理有据的案件必须伸张公平正义,不躲不推,不遗余力;无理取闹的予以戳穿,还原事实真相,坚决维护司法权威。

  如何创新理念,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高院积极与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等10个经管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出台互动措施,及时研究指导法院系统为企业发展提供具体司法服务。自治区高院组成服务企业发展调研组深入70余家企业,历时两个多月,开展意见征求、情况摸查和司法援助等活动,形成了关于企业纠纷情况、影响制约企业发展因素等方面的13份调研报告。

  在征集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意见时,高院党组先后组织召开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自治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区中基层法院院长,高院机关支部书记、离退休老干部,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律师、记者、群众代表等一系列座谈会,诚恳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就党组“四风”问题征求意见建议。为畅通群众意见表达渠道,在高院立案大厅放置意见箱,在高院网站开设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共征集到意见建议四大类386条。

  集中学习、听先进事迹报告、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观看廉政警示片……在改进工作作风中,高院通过增强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让干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隔离带”;始终不懈地紧抓工作作风建设,坚持廉洁公正办案,提高办案效率;抓党风廉政建设,设置防腐“高压线”,有效提高干警拒腐防变、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制定出台了《关于违法及差错案件审判执行领导问责规定》、《高院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规定》、《高院机关办公秩序规定》等制度文件35件。

  针对律师代表要求为律师提供休息室的问题,正着手腾退办公室。针对群众反映立案交费不便的情况,在立案大厅安装了POS机。针对企业代表提出为非公有制经济和国有企业发展提供保障的意见,相关部门指导全区法院建立完善了同企业沟通联系机制,企业或相关部门提出要求的可以主动介入。针对下级法院提出的相关证件和审批手续办理时间较长,效率较低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审核报批类工作的意见》……高院机关和全区法院系统在贯彻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自治区高院党组将其分类归纳整理为186条,要在整改工作中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件件整改,一项项落实。(记者 王远征 通讯员 斯琴)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0日 14:13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