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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群众为镜正衣冠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孟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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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是当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群众为镜子,可以知对错,正衣冠,树形象。那么,怎样才能把群众当镜子?以群众为镜,如何照镜子?

  首先,要愿意照。愿意,是前提、基础,我们要提高照镜子的自觉性、主动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一句话,要靠自己自觉接受教育,从而达到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医治心灵疾病、强身健体的目的。否则,如果不愿意照,强拉硬拽,就照不好,照不实,不解决问题。

  其次,要敢于照。要有不怕脏、不怕丑的勇气,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要敢于曝光,敢于面对镜子,剖析自己,自觉将缺点和问题摆在阳光下。把照镜子当作诊疗、发现问题的重要手段,为分析问题、治疗疾病、解决问题提供依据。

  再次,要善于照。照镜子方法不科学,也照不好。一是要全面照。对自己既照“表”,也照“里”,既照好,也照差,要客观、公正、全面。二是要实照。实照,就是不弄虚作假,不通过涂脂抹粉、化妆,甚至整容以悦人耳目,掩盖真实面目。三是要细照。细照,就是要抓住蛛丝马迹,追根溯源,于深层次发现问题,查清症结。只要我们把真实的自我交给群众,亮给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群众就会帮助我们查找到毛病和症结所在,开出良方。四要抓主要矛盾照。当前主要矛盾就是“四风”。“四风”在每个人身上表现是不一样的,这就要结合实际,因人而异去解决。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主要解决是否为民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等问题,照镜子,查原因,治好病,树立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2日 13:08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