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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纪检监察机关强主业、改作风、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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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08件,涉及党员干部1530人;清理超编、超标公务用车385辆……今年以来,河北省唐山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抓重点、集中力量攻难点、开拓创新出亮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聚焦主业主责,以“点对点”强化执纪监督

  10月22日,唐山市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调度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崔晗“点对点”交给各县(市、区)纪委书记一封内有案件线索的密函,要求限期查结,查不清的将由市纪委直查。在与会者看来,这是“硬任务”。

  “敢不敢办案、善不善办案”,这是唐山市纪委、监察局衡量基层纪委书记工作业绩的首要标准。该市纪委、监察局严格考核案件成案率、办结率等指标,把案件查办情况作为考核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市案件工作考核排名后两位的,责成县(市、区)纪委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书面说明情况。

  与此同时,唐山市纪委、监察局比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做法,调整内设机构,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监察室、绩效管理监察室,设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设立两个案件检查室,使案件检查室数量增至6个,同步配强办案力量,目前办案人员总数占委局机关总人数的比重由17%提高到30%。

  正是在这一系列“硬措施”的推动下,今年以来,唐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08件,涉及党员干部1530人。仅10月和11月两个月,就新立案317件,涉及县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35人。

  “市纪委在查办案件上敢啃‘硬骨头’,为我们基层纪委树立了榜样,我们也在加油。”遵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崔明说。

  深入正风肃纪,以“自身硬”引领作风建设

  8月27日上午,唐山市委主楼前的广场,市纪委机关“借用车辆退还仪式”正在举行,7部借用车辆及借用司机全部退还原单位。受邀参观仪式的一名市直机关负责人当即表示:“市纪委已经带了头,我们也要跟上。”截至目前,唐山全市共清理超编、超标公务用车385辆。

  在全市开展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中,唐山市纪委、监察局喊出了“向我看齐”的口号,带头转变作风,主动接受监督。如,制定出台《唐山市纪委监察局正风肃纪提质提效18条》,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率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为转变会风,该市纪委、监察局将以往的年终总结汇报会改为分组座谈会,按照分类总结、分类指导、讲求实效、不搞形式的原则,分四个层次对各职能室全年工作“梳篦子”,重点讲问题、摆数据、出点子。

  立足执纪监督,唐山市纪委、监察局不断加大对全市正风肃纪行动的督查力度。10月下旬,由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11个督导组,对14个县(市、区)和85个市直单位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一个一个“过筛子”、一个一个处理解决。

  树立问题导向,以“敢担当”推动破解难题

  “要树立强烈的问题导向,把推动破解难题作为落脚点,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这是崔晗反复强调的一个观点。

  以“敢担当”姿态推动风清气正——今年以来,唐山市纪委、监察局把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主攻方向。

  针对多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出现的“前人违纪、后人受罚,不论过错、无责受罚,个人违纪、集体受罚”等问题,唐山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关于纠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简单化问题的通知》,通过明确原则、界定情形、及时纠正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和考核对象卸下“包袱”,积极履行相关责任。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政府部门办事窗口“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唐山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在全市所有具有行政审批和服务职能的窗口单位中开展了“月评最差窗口”活动,并将评查结果在媒体上公布。该活动开展三个月以来,各审批部门、办事窗口的作风大有转变,群众评价说“政府办事效率高了,干部也微笑服务了”。(孙海波 张春雷 褚志海)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3日 12:0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