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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严明办会及年终总结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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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7日至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针对近期将召开全国性工作会议和年终岁末的工作情况,专门出台《关于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通知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年终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

  《通知》强调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期间的各项纪律。明确要求不得以业务交往、老乡聚会、同学联谊、同事恳谈等各种名义在营业场所请吃或吃请;不得收送代币购物券(卡)、土特产品、纪念品等各种礼品;不得出入各类娱乐场所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无故迟到、旷会、提前离会。

  《通知》指出务必以勤俭务实的作风做好年终总结。明确要求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务实、简朴、高效地做好年终工作总结,严禁各种铺张浪费行为;总结会应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会后不安排聚餐活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营造勤俭节约、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5日 08:02 来源: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编辑:李佳蕖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