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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以“234”目标为统领在整改建制中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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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机动车号牌选取模式,由过去的五选一改为二十选一;专门聘请区内外专家,实地调整交通信号灯配时;推出全新办理流程,将身份证领证日期缩短为4天;增设9个出入境证件受理点,方便居民就近办理……为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自治区公安厅领导多次走基层察民意,将征求到的305条意见建议整理为56条,督促各部门进行整改。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公安厅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确立了“234”目标,即增强宗旨、服务两个意识,在纠正“四风”上、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上、在形成长效机制上见到成效,争创一流装备、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业绩“四个一流”,在整改建制中提升群众满意度。

  增强两个意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公安厅党委把解决思想问题作为解决“四风”问题的重点和突破口,在认真组织学习八个规定项目的基础上,开展了多种自选动作。如举办了领导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及联系服务群众先进事迹视频报告会;邀请苏州市公安局局长张跃进作了《关于以警务现代化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专题讲座;组织民警观看了介绍郝万忠同志生前先进事迹的影片《警察日记》;举办了以“正能量”为主题的公安厅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廉政文化书画展;开展了“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及“对照典型找差距”活动。

  纠正“四风”,树立良好形象。公安厅相继出台修订了11项管理办法,压缩经费支出,治理办公用房和公务车辆,改进文风会风。截至11月底,“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03.28万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支出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9%、20.5%、63.4%;全面清理机关办公用房,并通过督导组验收;核查清理机关本级违规公务用车226辆,上交违规车辆25辆;各类会议同比减少40%,文件减少35%,简报减少56%。

  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公安厅积极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标准》,已鉴定成为国标;制定了厅领导接访日制度、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首接首办责任制度等九项制度;建立了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制度,为大型企业、重点工程、防火重点单位等提供法律、技术咨询和防火培训服务;制定了《自治区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对涉及7类公安行政管理的277种违法行为的裁量情节进行细化,努力实现同种警情同样处置,同类案件同样处理。

  争创“四个一流”,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在争创一流的装备方面,公安厅多方筹措资金近2亿元,用于为基层采购配发巡逻车辆、购置特警装备、改造执法办案场所和服务大厅的硬件设施,全面提升公安装备科技化水平。

  在争创一流的人才方面,公安厅从公安部属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录用人民警察61名,解决了公安机关学历、专业、年龄等不合理问题。

  在争创一流的管理方面,公安厅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在深入落实“三项纪律”、“四个严防”、“五个坚决防止”、“五条禁令”的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建立了民警子女入学就业、因公负伤民警医疗救治绿色通道,设立了“关爱公安民警日”等,10项从优待警措施的落实,从根本上解除了民警的后顾之忧。

  在争创一流的业绩方面,在去年“破案会战”综合成绩全国排名前十的基础上,今年,我区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假”、“扫毒害保平安”专项行动也在全国名列前茅。公安厅还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了“打盗抢保民安”、“缉枪治爆”、“保卫餐桌安全”、“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和“夏秋社会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持续向严重犯罪发起攻势,1至10月份,全区公安机关所破刑事案件同比上升5.6%,立案数同比下降5.1%,八类主要案件立案5601起,同比下降27.3%,初步扭转了近年来发案快速增长的势头。

  通过“四个一流”目标的创建,我区公安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明显增强,公安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公安业绩走在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5日 11:04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