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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检察院邀请群众参与查摆“四风” 重点整治五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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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特别是执法作风理念存在偏差、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从2013年10月开始,该院及省检察院一分院集中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将整治的目标和措施及时向群众公布,整治的过程和效果如何请部分群众参与评价,做到让群众评判、让群众满意。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通过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摆了执法环节中的理念存在偏差、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庸懒散贪、公款浪费、文山会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五个方面问题重点整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说,现在该院正在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准“四风”顽疾进行“准、狠、韧”重点整治。

  重点整治“执法环节中的理念偏差”问题,坚持把执法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省检察院注重研究分析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中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执法办案规范废改立工作,对原有的99项制度进行清理,共废止13项、修订完善27项、新制定10多项。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对全省检察机关所有办理案件实行全程化、规范化、网络化监管,引导各级院更加注重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深入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检查和案件评查工作,切实纠正在规范执法方面存在的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大力推行以“检察官教检察官”为主的多元培训模式,实行分级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目前已举办各类培训班83期1551人次。

  重点整治“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问题,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健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和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定期走访、巡回接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开通12309举报电话、服务民生热线、视频接访系统。以派驻乡镇检察室为一线平台,组织干警深入农村、乡镇、农场,采取制作挂图、印发小册子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业务工作情况、举报人权利义务、举报方式地址等内容,畅通便民利民“绿色通道”,对属检察机关管辖的,责任到人,限时办理,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案件2292件,提供法律咨询1.3万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42起。

  重点整治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贪”问题,建立队伍管理系统,增强队伍监督管理效能。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制度,完善以执法办案为重点的检务督察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探索建立办案说情报告和通报制度、执法办案部门廉政监督员制度,大力整治“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共受理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线索23件,初核21件,给予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7人。

  重点整治“公款浪费”行为,厉行勤俭节约。在全省各级院开展集中清理编外聘用人员活动,将临时性聘用工作人员总数控制在编制人数的10%以下。省检察院机关清理处置超编公务用车7台,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同比分别下降20%、38%。制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对机关车辆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节假日实行公车封存制度,并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笛、超速行驶、闯红灯、开霸道车、特权车、酒后驾车等违规行为。

  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等问题,省检察院已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据了解,省检察院今年共削减14种内部刊物,文件简报数量同比下降50%;全省会议同比下降31%,会议费用下降78%。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5日 13:53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