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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公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 确定28项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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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在湖南人大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针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确定了28项整改措施。

  整改方案要求始终突出领导带头,始终突出聚焦“四风”,始终突出从严从实,始终突出标本兼治,始终突出开门整改,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落实到整改的全过程,真正在为民务实清廉作风上进一步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推动我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推进“四化两型”、“三量齐升”和法治湖南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要求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职权,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加强对全省人大系统的联系、指导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人大系统自身建设、工作推进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方面,要求全面梳理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提高常委会工作和机关工作水平;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制度刚性和权威;认真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要求切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保障和规范常委会职权行使;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严格会议制度;严格控制会议资料、文件发放;切实改进视察、调研工作。

  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要求帮助解决基层人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与困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教育管理、选拔任用工作;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切实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涉及问题的解决率。

  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要求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常委会党组成员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努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积极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树立清正廉洁形象。

  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条例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因公出国(境)管理;大力降低“三公”经费;加强办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用车管理,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在加强建章立制方面,要求按照科学、务实、管用原则,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作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已出台的制度,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要按照责任分工,尽快完成有关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确保各项制度按时出台。

  为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方案还明确了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一是落实整改责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整改工作,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委会党组书记徐守盛负总责,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于来山直接负责,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整改事宜。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承担相关具体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列入省人大机关厅级机构年度绩效评估内容,与各单位年度评先评优、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对整改不力、成效不佳的,要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组整改与党组成员个人整改、常委会工作、机关管理结合起来,把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作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注重协调统筹,坚持稳步推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坚持开门整改。及时通报、公示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成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整改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接受群众测评,对整改不到位、群众意见大的要重新整改。四是注重增强实效。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突出抓好制度建设、组织建设和常委会党组自身建设,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5日 15:02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