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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布元旦春节举报方式 做好受理调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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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旦、春节将至,为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于12月25日起在相关媒体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

  新疆区纪委决定在两节前夕,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提醒各级领导干部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和自治区下发的有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卡、挂历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带头正风肃纪,廉洁自律。同时欢迎各族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991-12388,举报网址www.xjjct.gov.cn(新疆廉政网),点击网上举报。

  据了解,新疆区纪委监察厅定于12月25日至31日,1月24日至30日,在新疆广电网络首页、新疆电视台新闻节目以及各地州市电视台,每天以字幕形式滚动播出,同时在新疆互联网新闻中心(天山网)新闻页面、微博、微信进行播出。新疆区纪委监察厅相关部门已经做好举报受理及调查核实的准备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6日 07:26 来源:新疆区纪委 编辑:李佳蕖 打印